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4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经与会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李成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