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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关于购置总部大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置总部大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办公场所财兴大厦始建于1993年,随着公司发展战略逐步落地,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人员规模、业务领域也随之增加,现有办公场所已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从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以不超过5.67亿元的价格购置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扬帆路8号万滨万潮广场二期项目部分物业,打造成为集科创中心、智慧调度中心于一体的公司总部大厦。

2.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置总部大厦的议案》同意购买总部大厦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置大厦的相关事宜。

3.本次购买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山市深业万胜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

3.公司住所: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4楼411室-19卡(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王森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8月24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71G6A1N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经查询,中山市深业万胜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扬帆路8号万滨万潮广场二期项目部分物业,所在地块的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以不超过人民币5.67亿元购置相关资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山市深业万胜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物业购买协议》,本次交易暂定总价约为人民币5.51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办理的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计算为准)。

2.交易价款分四期支付。首期款: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后支付交易总价款的20%;第二期款:标的物业施工至地上15层支付交易总价款的31%;第三期款:标的物业施工至封顶支付交易总价款的39%;第四期款:标的物业竣工备案支付交易总价款的10%。

3.甲乙双方在完成标的物业预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及相关网签备案手续后30天内(或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合理期限内,乙方通知的期限不得少于前述期限),甲方应配合乙方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标的物业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将乙方办理为标的物业的预告登记的权利人。

4.甲方应于2024年3月14日前取得标的物业的竣工备案手续(即获得综合验收竣工备案表),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知乙方收楼。

5.乙方应在标的物业交付之日起15天内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办理不动产权登

记的全部资料,甲方在标的物业交付且乙方支付完成契税之日起180天内为乙方办理标的物业的不动产权证并移交给乙方。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逐步落地,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人员规模、业务领域也随之增加,现有的办公场所已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随着大湾区发展的日益成熟,中山作为大湾区的几何地理中心,其地理位置优势愈发凸显,公司抢抓深中通道促进中山和深圳深度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历史机遇,在中山市翠亨新区购置资产,打造成为集科创中心、智慧调度中心于一体的公司总部大厦。本次购买资产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2.《物业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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