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水才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李党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党生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生效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水才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党生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李党生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有履职能力。
李党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848899
传真:010-64879084
电子邮箱:ir@trs.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南里西奥中心B座16层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附件:
李党生先生简历
李党生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1月至2013年5月,任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北京天翼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北京中科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党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