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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5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7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6月24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与徐惠工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方威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6,204,1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方大钢铁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16,824,114股以6.98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徐惠工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5.01%;转让完成后,徐惠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0%增加至5.01%。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持股比例降低,徐惠工先生受让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 转让完成后,方威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方威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3.72%减少至38.71%,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因此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方大钢铁通知,方大钢铁、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于2022年6月24日与徐惠工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方威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6,204,1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方大钢铁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16,824,114股以6.9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徐惠工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5.0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方威

方威,男,1973年9月出生,汉族,辽宁省沈阳市人,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方大钢铁

名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法定代表人黄智华
注册资本103,533.9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1583735790
设立日期1959年5月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钢锭(坯)、生铁、模具、锡铁、钢板(带)、硅铁、汽车弹簧及附件、水泥、石灰石、耐材、铁矿石冶炼、制造、加工;建筑安装、综合性服务;人力搬运、装卸;园林绿化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内贸易;招待所、小型餐馆(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徐惠工

徐惠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2101061964********,住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76号3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比例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比例
方威116,204,1144.98%00%
方大钢铁727,473,25231.20%726,853,25231.17%
徐惠工00%116,824,1145.01%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股份转让标的

方威先生同意将其持有的方大特钢116,204,114股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该转让股份占方大特钢总股本的4.98%;方大钢铁同意将其持有的方大特钢620,000股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该转让股份占方大特钢总股本的0.027%。转让方合计向受让方协议转让方大特钢116,824,114股股份,该股份占方大特钢总股本的5.01%。

2、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原则、股份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价款

(1)转让方、受让方确认2022年6月23日为本次股份转让定价基准日。

(2)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按照方大特钢2022年6月23日15:00收市时,方大特钢收盘价6.98元/股为转让价格,方威先生116,204,114股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11,104,715.72元;方大钢铁620,000股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327,600.00元;合计116,824,114股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15,432,315.72元。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方威先生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50,000,000元,剩余转让款761,104,715.72元于股份交割完成当日起算十二个月内付清;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方大钢铁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4,327,600.00元。

4、受让方承诺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资金是合法的自有资金。

5、过渡期间及相关安排

(1)过渡期间,如果方大特钢实施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相应调整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数量及价格,以保证受让方受让的方大特钢的股份占方大特钢总股本的5.01%的比例不变。

(2)过渡期间,如果方大特钢实施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则相应权益由转让方享有。

6、股份交割

转让方、受让方一致同意,在完成本次转让所需在有关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全部申请和报批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应共同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转让交割手续。

7、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交易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即对交易各方具有约束力。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转让完成后,方威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方威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3.72%减少至

38.7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方威、方大钢铁)》《方大特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惠工)》。

(三)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因此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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