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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关于签订中昆新材料年产2X60万吨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中昆新材料2×6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

(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2.本合同价格由固定价、工期奖励两部分组成,合计29.01亿元人民币(含税,下同),其中:固定价部分计28.92亿元、工期奖励部分计0.09亿元;履行期限约19个月;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2022、2023年等年度的经营成果将产生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年6月24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新疆中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昆新材料”)签订的《中昆新材料2×6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标的系本公司作为承包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界区内的工程设计、部分设备材料采购、施工以及机械竣工后至性能考核(最终性能考核)、合同装置竣工验收的技术服务等工作;本合同价格由固定价、工期奖励两部分组成,合计29.01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固定价部分计28.92亿元、工期奖励部分计0.09亿元,机械竣工目标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装置开车(产出乙二醇产品,下同)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司与中昆新材料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中昆新材料成立于2021年 3 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沈祺超先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2801MA79589D0P,注册资本为 170000 万人民币,住所在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石油石化产业园昆玉路199号,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矿物洗选加工、矿产资源开采、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等。

中昆新材料由嘉兴石化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中昆新材料已启动2×6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建设工作,中昆新材料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中昆新材料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中昆新材料及其股东签订同类业务合同。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2.工程内容及规模:2×6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

3.建设地:新疆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区。

4.工作范围:本公司负责本合同项目界区内的工程设计、部分设备材料采购、施工以及机械竣工后至性能考核(最终性能考核)、合同装置竣工验收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5.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价格由固定价、工期奖励两部分组成,合计29.01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固定价部分计28.92亿元,工期奖励部分计0.09亿元。中昆新材料将按本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款项类别、金额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6.合同工期:机械竣工目标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装置开车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7.双方责任:中昆新材料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实施所需资料和工作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本公司支付合同价款。本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部分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

及违法分包,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并提供履约担保。本合同约定奖罚机制,即当本公司按照上述装置开车条件日期产出乙二醇产品,中昆新材料将一次性奖励本公司900万元人民币;因本公司原因达不到装置开车日期的,从2024年1月1日起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本合同还约定了知识产权、保密、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价格合计为 29.01亿元人民币(含税),履行期限预计约19个月,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52%。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2022、2023年等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将产生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乙二醇工程领域的优势地位;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在乙二醇领域具有丰富的工程业绩和较强的技术实力,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行能力。本合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奖励部分将由具体执行情况确定,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中昆新材料签订的《2×6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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