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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信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5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七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4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 4 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各位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在公司园区内和公众场合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4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4日

至2022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志峰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1.01选举冯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胡云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刘广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孙统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杨坤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选举李红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夏建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梁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3.01选举刘友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石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6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现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志峰先生、陈玉平先生、胡云林先生、刘广红先生、孙统帅先生、杨坤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6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1 关于选举冯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陈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胡云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刘广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孙统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杨坤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7月4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志峰先生,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电气技术专业,中山大学MBA。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技术员;2001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珠海高凌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上海红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南京高凌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冯志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50,000股,持股比例1.0225%。冯志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本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志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陈玉平先生,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数字通信专业,工程师。1988年7月至2000年 3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担任工程师;2000年10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等职;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至今,任上海红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玉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00,000股,持股比例0.6458%。陈玉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本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资晓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玉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胡云林先生,出生于196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电讯工程学院无线电导航工程专业,工程师。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历任珠海高凌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胡云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云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横琴新区曲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或财产份额,并担任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其与公司董事胡文捷为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云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刘广红先生,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管理工程专业。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顺霸发展(珠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任珠海新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终端事业部销售经理;2002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客户经理、河南办事处副总经理、河南办事处总经理、华中大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18年3月至今,任高凌信息董事、副总经理。

刘广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00,000股,持股比例0.8611%。刘广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本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广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5、孙统帅先生,出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2000年8月至2001年2月,任伟创力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工程部CAD/CAM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广州康威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2002年7月至2012年3月,任职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企高级客户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北京弘新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7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统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00,000股,持股比例0.7534%;通过珠海横琴新区曲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0,000股,持股比例0.2153%。孙统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本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新区曲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统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页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6、杨坤霖先生,出生于 198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广州分所;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任航宇荣康科技股扥有限公司证券代表;2016年5月至今担任中资融信汉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监事。

杨坤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广州汉虎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5,037股,持股比例0.0162%。杨坤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坤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6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现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红滨先生、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3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1 关于选举李红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夏建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梁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7月4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红滨先生,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教授,现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模态网络与通信”专家组长,曾任国务院三网融合专家组成员,国家宽带战略起草组成员,国家科技部863计划信息领域“十三五”战略研究核心组成员,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委特邀委员、国家广电总局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通信学会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成员。1989年2月至2002年7月,历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2 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教授;2016年5月至 2018年2月,任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2021年任江苏有线(股票代码:600959)、宜通世纪(股票代码:300310)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年任贵广网络(股票代码:600996)独立董事;2020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红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红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夏建波先生,出生于196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分别自 2004 年、2012 年、2017 年开始任珠海中信华安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原阳县华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正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至 2021 年 8月,任珠海正和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 年 9 月至 2020 年9 月,任原阳县中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夏建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建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梁枫先生,出生于197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学审计专业,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 9月至 2003 年 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科员;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12 月,任珠海市香洲一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5 年 12月至 2008 年 1 月,任珠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历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曲靖翠峰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月,任珠海横琴金投挂牌上市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主任;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珠海五诚创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珠海横琴优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11 月,历任珠海上市挂牌企业协会筹建组负责人、秘书长;目前兼任三浦车库(股票代码:838357)、飞企互联(股票代码:834791)、伊斯佳(股票代码:838858)、雷特科技(股票代码:832110)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1月至今,任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2022年3月至今,任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梁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6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现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共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友辉先生、石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本议案下共有2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3.1 关于选举刘友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 关于选举石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7月4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友辉先生,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毕业于张家界航空工业学院电子技术应用专业,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珠海富尔士电气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计划工程师、集成制造部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保密总监,现任公司运营总监;2019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友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0,000股,持股比例0.2368%。刘友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友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石磊先生,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6 年7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公司开发工程师;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6 月,自主创立工作室,负责技术开发和运维;2012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副总工程师、研发总监。

石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50,000股,持股比例0.2691%。石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石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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