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按其出资比例(公司对逸昊金属的出资比例为60%)为逸昊金属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最终担保数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2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9,225万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曾卫初
(四)住所: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村西旺工业区151号
(五)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3日
(六)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模具、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安防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产销,模具设计;产销:粉末冶金制品;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出资比例:宜安科技对逸昊金属的出资比例为60%;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对逸昊金属的出资比例为16%;深圳市亚稳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对逸昊金属的出资比例为8%;深圳市一鼎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逸昊金属的出资比例为16%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1,099,424.99 | 153,045,827.04 |
负债总额 | 69,336,429.74 | 87,917,700.56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67,077,600.58 | 85,684,942.81 |
净资产 | 61,762,995.25 | 65,128,126.48 |
项目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2022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9,550,283.44 | 31,698,156.99 |
利润总额 | -13,406,986.44 | 4,371,204.55 |
净利润 | -10,507,291.88 | 3,365,131.23 |
(九)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十)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最终担保数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逸昊金属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按其出资比例为逸昊金属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逸昊金属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逸昊金属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亦未提供反担保,但逸昊金属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
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逸昊金属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逸昊金属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逸昊金属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亦未提供反担保,但逸昊金属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逸昊金属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3,640万元(含本次担保及公司为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