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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拟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本次申请租赁本金20,000万元,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期限为3年。为满足华盛化工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科技”)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含)12个月,用于办理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

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的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最高担保限额为人民币10,24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飞驰科技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飞驰科技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由于被担保对象飞驰科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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