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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债券简称:19山路01债券代码:112994.SZ
债券简称:20山路01债券代码:149093.SZ
债券简称:21山路01债券代码:149488.SZ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发行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签署日期:2022年6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本期公司债券概况·····················································3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15第三节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17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22第五节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5第六节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26第七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27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8第九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29第十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31第十一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32第十二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33第十三节其他情况····························································34

第一节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中文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HI-SPEEDROAD&BRIDGEGROUPCO.,LTD.

二、公司债券注册/核准文件及注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4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9]1621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年11月14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山路01”,债券代码“112994”),发行规模为5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2020年4月14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山路01”,债券代码“149093”),发行规模为5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发行人于2020年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9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2021年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山路

”,债券代码“149488”),发行规模为

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年,附第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发行主体: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年,附第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1月14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11月14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

1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条件。

2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2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6、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

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

银行账户:8112501012000785214

(2)账户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阳光新路支行

银行账户:

122904784910601

)账户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济南龙奥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户:1602003129200224246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主体: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亿元(含

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4月14日。

13、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4月1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

1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条件。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6、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发行主体: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人民币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年,附第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

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6年6月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6月1日。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6月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6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1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公开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不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条件。

2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拟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

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公司债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山路

”、“

山路

”及“

山路

”均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

山路

”、“

山路

”及“

山路

”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实际用途与核准或注册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1年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分别于2021年

日、2021年

日、2021年

日、2021年

日、2021年

日、2021年

日、2021年

日、2021年

日、2022年

日、2022年

日,就发行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变动情况,发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新进展情况,发行人董事长辞职相关情况,发行人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发行人董事会变动事项,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相关情况,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相关情况,发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新进展情况,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相关事项,发行人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更换会计事务所及选举独立董事等事项,发布《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五、督促履约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受托管理人已督促“19山路01”、“20山路01”及“21山路01”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新波设立日期:

1994年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556,959,203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邮政编码:

2500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2010586X8公司网址:

http://www.sdlqgf.com/电话:

0531-68906077传真:

0531-68906075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技术开发、产品销售、租赁;筑路工程技术咨询、培训;起重机械销售及租赁;交通及附属设施、高新技术的投资、开发;能源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和经营。

公司主要经营建筑业板块,其中主营业务包括路桥工程施工和路桥养护板块。发行人路桥工程施工业务经营主体为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路

桥集团是2002年国家建设部核定的全国首批

家、也是当时山东省唯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公司属于大型基础设施施工企业,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经营范围为:起重机械设计、生产、安装、改造、维修;对外派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资质证书范围内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资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建筑机械加工修理;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筑路工程技术咨询、培训;起重机械销售及租赁。

发行人路桥养护施工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二级子公司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资质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和养护;钢结构工程施工和养护;交通安全防护器材的制作、安装、公路标线施划;交通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机械、设备的加工、维修和租赁;绿化用苗木的销售;交通安全防护器材、建筑机械设备和道路养护材料的销售。

养护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限桥梁工程)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养护公司以高速公路养护为主业,以高速公路保安全保畅通为重心,高速公路养护里程已近3500公里。养护公司还具备公路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施工能力,开展材料加工和设备租赁等业务。公司在路桥养护上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优势明显,公司成立了技术中心负责科研工作,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开展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研究,未来公司的路桥养护技术和设备将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二、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末增加

67.03%,主要系发行人在巩固传统路桥施工市场的同时,市政、高速铁路、轨道交通、房建、水利环保等新业务领域发展迅速所致。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路桥工程施工与路桥养护施工业务,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业务板块

业务板块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收入占比(%)营业收入收入占比(%)
路桥工程施工板块5,186,629.7990.172,975,424.4286.40
路桥养护施工板块316,000.185.49243,148.707.06
周转材料、设备租赁及其他板块72,850.291.2779,025.722.29
商品混凝土加工及材料销售板块112,925.261.96135,943.713.95
工程设计咨询板块63,823.511.1110,190.150.30
合计5,752,229.03100.003,443,732.70100.00

三、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增减率(%)
资产总额8,338,686.735,508,091.5351.39
负债总额6,337,370.594,218,641.6050.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52,505.56864,557.3356.44
股东权益2,001,316.141,289,449.9455.21

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8,338,686.73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2,830,595.20万元。增幅为51.39%,主要系发行人合同资产增长所致;2021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为6,337,370.59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2,118,728.99万元。增幅为50.22%,主要系发行人应付账款增长所致;2021年末,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352,505.56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487,948.23万元,增幅为56.44%;2021年末,发行人股东权益为2,001,316.14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711,866.20万元,增幅为55.2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率(%)
营业收入5,752,229.033,443,732.7067.03
利润总额339,177.50182,155.9686.20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率(%)
净利润275,103.88181,746.7851.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91.83133,864.7759.48

202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为5,752,229.03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

67.03%,主要系发行人在巩固传统路桥施工市场的同时,市政、高速铁路、轨道交通、房建、水利环保等新业务领域发展迅速所致。2021年,发行人利润总额为339,177.50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

86.20%;净利润为275,103.88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

51.3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491.83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

59.48%。发行人2021年度利润水平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路桥工程施工板块营业成本下降、公司路桥养护施工板块利润上升。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648.2797,448.55-341.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524.90-233,035.8426.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831.30402,825.3723.5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4,206.00688,840.86-5.03

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648.27万元,较2020年度下降

341.82%,主要由于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同时支付的到期应付票据较多,增加了经营性现金流出,导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四)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8,338,686.735,508,091.5351.39
负债总额6,337,370.594,218,641.6050.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52,505.56864,557.3356.44
股东权益2,001,316.141,289,449.9455.21
流动比率1.111.15-3.48
速动比率1.071.10-2.73
资产负债率(%)76.0076.59-0.7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4,206.00688,840.86-5.03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752,229.033,443,732.7067.03
营业成本5,075,318.203,086,496.2964.44
利润总额339,177.50182,155.9686.20
净利润275,103.88181,746.7851.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91.83133,864.7759.48
EBITDA455,372.51253,574.2479.57
EBITDA全部债务比0.260.2030.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6.265.896.28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2021年度,发行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为455,372.51万元,同比增长

79.57%;EBITDA全部债务比为

0.26,同比增长

27.47%,主要系发行人利润增长。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

查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5亿元。根据发行人2019年11月11日公告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5亿元。根据发行人2020年4月9日公告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

亿元。根据发行人2020年

日公告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亿元,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发行人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内部审批通过后转交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核后予以付款。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一致。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5亿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发行人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内部审批通过后转交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核后予以付款。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一致。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亿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发行人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内部审批通过后转交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核后予以付款。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一致。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情况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目前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四、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运行情况、专项账户运行情况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性的核查情况

发行人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运行情况、专项账户运行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节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

日,发行人已于2021年

日(原付息日为2021年

日,该日为休息日,顺延至2021年

日)按时足额付息.

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0年

日,发行人已于2021年

日和2022年

日按时足额付息。

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

日,发行人已于2022年

日按时足额付息。

第六节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2021年

日足额支付

山路

债券2021年度利息;已于2021年

日足额支付

山路

债券2021年度利息;已于2022年

日足额支付

山路

债券2022年度利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项目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变动比例(%)
资产负债率(%)76.0076.59-0.77
流动比率1.111.15-3.48
速动比率1.071.10-2.73
EBITDA利息倍数6.265.896.28

从短期指标来看,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11和1.07,与2020年末基本持平,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

从长期指标来看,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

76.00%,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发行人参与长期项目建设导致的资金需求较大,需通过负债方式获取开展业务所需资金所致。

从EBITDA利息倍数来看,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为

6.26,公司EBITDA对利息支出的覆盖程度较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七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山路

”、“

山路

”及“

山路

”均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联合评级”)。

联合评级于2019年

日发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于2020年

日发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于2021年

日发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山路

”、“

山路

”及“

山路

”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主体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如发行主体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主体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发行人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自2020年

日起开展证券评级业务,自2020年

日起联合评级承做的资信评级业务将由联合资信承继。报告期内,联合评级于2020年

日发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山路

”、“

山路

”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于2021年

日发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山路

”、“

山路

”及“

山路

”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于2022年

日发布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山路

”、“

山路

”及“

山路

”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十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无发生变动的情况。

第十一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务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

第十三节其他情况

一、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二、董事会成员变动事项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变动事项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优化治理结构,董事会拟增加1名非独立董事,以及鉴于董事陈杰女士辞职,董事会决定选举非独立董事。经发行人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选举张春林先生、李文虎先生为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此外,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拟增加至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决定选举独立董事。经发行人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选举管清友先生为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发行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宿玉海先生为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发行人反馈,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命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人员变动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及到期兑付能力。

、董事长变动事项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

告》,发行人董事会于2021年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振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振江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及担任的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职务,辞职后离开公司,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发行人反馈,上述董事长辞职、董事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相关人员变动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及到期兑付能力。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周新波先生、马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周新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发行人公告,周新波先生及马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相关事项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田军祯先生、董事李文虎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王林洲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董事田军祯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担任的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留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李文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林洲先

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留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田军祯先生等辞职,公司董事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王林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由于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此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述相关人员变动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及到期兑付能力。

三、相关当事人

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发行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其他事项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

日发布《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根据该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158.18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50.53亿元,占2020年末净资产的

39.19%,2021年1-7月累计新增借款额已超过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发布《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四十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8月31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164.5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56.85亿元,占2020年末净资产的44.09%,2021年1-8月累计新增借款额已超过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

2、分配股利

(1)2020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发行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57,016,2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701,620.30元(含税),占母公司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14.74%,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再行分配。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发行人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2021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发行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情况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918,344.83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7,944,556.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794,455.6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7,429,852.19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031,8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5,003,975.38元(含税),占母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2.77%,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再行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除以上事项外,发行人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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