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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05,05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727,46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分配年度:2021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05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港路8号三楼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叶飞

联系电话:0510-88351766

联系传真:0510-88769937

八、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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