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收到咸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拨付的2022年综合性费用补贴和电价补贴资金合计
2.41亿元,用于彩虹光电运营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得时间 | 发放单位 | 发放事由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2022年6月 | 咸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 2022年综合费用补贴 | 咸财高新〔2022〕46号 | 与收益相关 | 20,000 |
2 | 2022年6月 | 咸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 2022年1-3月电价补贴 | 咸财高新〔2022〕45号 | 与收益相关 | 4,100 |
合计 | 24,100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上述补助资金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2022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