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太平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借入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可以进一步补充太平湖文旅流动资金,满足资金周转需求,降低流动性风险,推进太平湖全域旅游服务提升改造相关项目进展,有利于增强太平湖景区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聘任孙峻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审阅孙峻先生的简历,并在公司内部对其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所聘任总裁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
高舜礼 吴吉林 丁重阳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