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46 号
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退”)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存在通过圣莱退向指定第三方支付、代付门店运营费用等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2020年9月14日,你公司向圣莱退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采取现金或等值资产的方式将剩余部分资金占用款全部返还,并争取提前偿还。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占用余额为425.2万元,你公司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7.7.5条的规定,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2条规定,现予以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