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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0转债代码:113599 转债简称:嘉友转债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6月2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紧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或“本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股票价格等因素,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实际使用资金总额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1,304,347股-2,608,695股0.29%-0.59%3,000万元-6,000万元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

拟回购数量及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及使用资金总额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期间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债权人通知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相关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2、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实施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回购完成后,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回购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7、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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