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成就。为此,监事会同意确定2022年6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以24.50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