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或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了内蒙华电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披露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内容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7.0791 |
更正后: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725,489,86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7.0791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谅解。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