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退 公告编号:2022-07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于2022 年6月22日被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目前相关工作尚未完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准时出席: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金港大酒店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度工作述职。
除提案2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外,其他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4.00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 |
6.00 |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7.00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6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金港大酒店12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6月27日下午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0574-87522994
传真:0574-87522994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金港大酒店12楼 邮编:31503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提案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授权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4.00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 | |||
6.00 |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7.00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请用“√”或“×”来表示。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