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方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华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方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华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汪丰)
2022年6月23日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方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华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方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华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唐松莲)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