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65),公司股东刘鹏先生拟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26,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刘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23日,刘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刘鹏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 | 18.57 | 172.25 | 0.41 |
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4日 | 17.42 | 25.54 | 0.06 | ||
合 计 | 197.79 | 0.47 |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以上计算减持比例时,总股本剔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比例(%) | 股数(股) | 占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比例(%) | ||
刘鹏 | 合计持有股份 | 16,507,784 | 3.96 | 14,529,884 | 3.4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26,946 | 0.99 | 3,440,921 | 0.8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380,838 | 2.97 | 11,088,963 | 2.66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2022年6月23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根据2020年8月3日公司股东刘鹏与章锋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刘鹏先生与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锋先生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刘鹏先生与章锋先生于2021年12月15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双方于2020年8月3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刘鹏先生不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