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唯捷创芯: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6,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6,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外汇衍生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决策、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外汇市场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事项决策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规避与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