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慈星股份”)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敏声”)新增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根据公司与武汉敏声于2021年12月17日签订的《关于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其中约定:慈星股份、武汉敏声各原股东及武汉敏声三方经协商一致,确定本协议项下公司的投资义务可分两阶段完成:
(1)2021年12月20日前,慈星股份向武汉敏声指定账户支付10,000万元;其中,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慈星股份向武汉敏声指定账户支付3,0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行为的定金。
(2)2022年6月30日前,慈星股份或慈星股份指定第三方应当在以下任一条件达成后的一个月内,向武汉敏声指定账户支付10,000万元:
A. 武汉敏声WiFi 2.4G产品累计产出200片8英寸晶圆,良率达80%以上,并实现商业化销售;
B. 武汉敏声下一轮不低于10,000万元增资款到位。
公司对武汉敏声第一阶段投资款10,000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0日支付完成,根据上述投资协议约定,在2022年6月30日前,武汉敏声达成约定的任意两项条件之一后的一个月内,公司向武汉敏声支付第二阶段投资款10,000万元。
武汉敏声于2022年5月31日与多家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总计融资金额
为2.5亿元。鉴于该次融资款项已全部到位,即公司触发第二阶段投资款支付条件。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向武汉敏声支付第二阶段投资款10,000万元,完成对武汉敏声的投资。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