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77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 奔朗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
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
(二)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
(三)辅导备案材料受理
2021年12月28日,广东证监局受理并确认了公司的辅导登记备案。
(四)完成辅导验收
2022年6月21日,公司辅导机构海通证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广东证监函[2022]844号),公司在辅导机构海通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广东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2022年6月7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和《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6,723,746.52元、85,980,374.6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86%、15.24%(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广证监函[2022]844号)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