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合并称为“上述公告”)。经事后核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项下的“业绩考核目标”一列的披露存在文字表述瑕疵,现对上述公告涉及的相关文字表述做如下更正:
一、更正前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利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利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利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利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利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利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二、更正后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本次更正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没有实质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更正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正后)》《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更正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