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贾春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179,172,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12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78,962,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7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20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60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8%。
3、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董事贾春琳、唐正军、汤武、王莎莎,监事刘万坤,高级管理人员许菊平;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蔡建军、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监事吴红涛、赵文攀,高级管理人员肖薇及见证律师宋雯、李暄。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38,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41%;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9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9%;弃权
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17%。
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4.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
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7.00《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如下:
关联股东名称 | 存在的关联关系 |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回避表决情况 |
栗延秋 | 本人 | 114,742,098 | 回避表决 |
贾春琳 | 本人 | 62,640,971 | 回避表决 |
唐正军 | 本人 | 972,000 | 回避表决 |
汤武 | 本人 | 180,000 | 回避表决 |
许菊平 | 本人 | 30,600 | 回避表决 |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8.00《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9.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10.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11.0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5%;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724%;
反对1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12.00《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28,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53%;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雯、李暄;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