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34元/股调整为8.24元/股。(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龙湖川_____________ 刘澄清_____________
马小刚_____________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