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6月6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期间 | 累计买入数(股) | 累计卖出数(股) |
1 | 张红 | 核心业务人员 | 2021.12.31-2022.4.27 | 800 | 700 |
2 | 李晶 | 核心业务人员 | 2022.2.17-2022.3.2 | 200 | 100 |
3 | 王翔 | 核心业务人员 | 2022.2.10-2022.5.31 | 5,900 | 5,100 |
4 | 王磊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1.12.22-2022.6.6 | 15,500 | 14,400 |
5 | 杨旭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2.4.26-2022.5.11 | 100 | 100 |
6 | 杨杰锋 | 核心业务人员 | 2022.2.22-2022.6.1 | 2,600 | 2,600 |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及其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综上所述,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内幕
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