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范围、流转程序、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3、对于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公司多次告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