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刘小东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荐机构决定委派杨皓月先生接替刘小东先生担任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杨皓月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邢永哲先生和杨皓月先生。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刘小东先生在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2日
附件:
杨皓月先生简历杨皓月先生,保荐代表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曾主持或参与创业板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创业板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创业板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创业板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创业板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上述项目的执业过程中,杨皓月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