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燕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过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的218名激励对象解锁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该部分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
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