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同意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解锁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8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58,72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8%。其中,董事陈勇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就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的仍需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董事陈勇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陈涛先生与陈勇先生系兄弟关系,董事刘春兰女士与陈涛先生系夫妻关系。因此,前述3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涛、刘春兰、陈勇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全资子公司胜华电子(惠阳)有限公司、惠州市胜宏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