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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1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简科技股票代码:3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30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2年6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简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简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一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简合伙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持,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本报告书、本报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330865701Y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3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永岗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之日,中简合伙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杨永岗普通合伙人7,842.4763.343
2温月芳有限合伙人3,826.9530.910
3王平有限合伙人85.800.693
4王润娥有限合伙人62.890.508
5李春红有限合伙人57.200.462
6倪楠楠有限合伙人28.600.231
7王伟有限合伙人39.990.323
8胡培贤有限合伙人57.200.462
9吴烨有限合伙人114.400.924
10范军亮有限合伙人70.940.573
11孙培农有限合伙人114.400.924
12李辉有限合伙人74.410.601
13李新生有限合伙人5.700.046
合计-12,380.95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企业资金需求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对股东中简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为: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不超过4,395,74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不超过8,791,49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合计不超过13,187,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时间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持有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简合伙持有股份30,568,0616.95%21,978,738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568,0616.95%21,978,738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无限售条件股份30,568,0616.95%21,978,7384.99%

备注:本公告中比例保留2或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情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中简合伙大宗交易2022/5/2040.953,486,8000.7932%
2022/6/241.6048,7000.0111%
2022/6/2044.00 .00658,6230.1498%
大宗交易合计-4,194,1230.9541%
集中竞价2022/6/846.2840,1000.0091%
2022/6/946.2988,9000.0202%
2022/6/1045.511,877,5000.4271%
2022/6/1346.06876,7000.1994%
2022/6/1645.706,0000.0014%
2022/6/2046.421,506,0000.3426%
集中竞价合计-4,395,2000.9999%
其他方式----
合计--8,589,3231.95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未超过3%,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与减持相关的前期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2年6月2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常州
股票简称中简科技股票代码3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苏常州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30,568,061股 持股比例:6.95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8,589,323股 变动比例:1.9540% 持股数量:21,978,738股 持股比例:4.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6月20日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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