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泰化学股票代码:002092
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1楼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1楼股权变动性质:持股减少(司法处置被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达兴业集团 | 指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泰化学、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由6.0350% 减少至4.8649% |
本报告书 | 指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住所 | 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1楼 |
法定代表人 | 周奕丰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8,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人民币28,000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0年9月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24787697Y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策划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的批准文件经营);场地租赁,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长期 |
实际控制人 | 周奕丰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1楼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奕丰持有鸿达兴业集团72%股权,周奕丰配偶郑楚英持有鸿达兴业集团28%股权,周奕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达兴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公司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周奕丰 | 男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中国 | 广州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中泰化学股份外,还持有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02)353,239,250股股份,占比11.31%。
除此以外,鸿达兴业集团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期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将持有的中泰化学部分股份办理质押融资,该等质押中的部分股份于近期被质权人通过司法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5,307,991股,持股比例由原6.0350%降至 4.8649%。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中泰化学股票有部分因办理质押融资业务已被冻结,详情可参照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及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有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相关司法处置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后续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泰化学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5,447,072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0350%,本次权益变动后,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5,307,9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4.864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447,072 | 6.0350% | 125,307,991 | 4.8649%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鸿达兴业集团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0日通过司法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0,139,081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01%,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25,307,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4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2.06.15 | 8.56 | 9,610,000 | 0.3731% |
2022.06.16 | 8.22 | 7,300,280 | 0.2834% | ||
2022.06.17 | 8.10 | 8,040,000 | 0.3121% | ||
2022.06.20 | 8.72 | 5,188,801 | 0.2014% |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购入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5,307,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49%,不再是中泰化学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达兴业集团持有中泰化学股份125,307,991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8649%;其中累计质押冻结股份125,307,991股(质押125,283,127股,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125,307,991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总数的10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占中泰化学总股本的比例减少到 5%以下发生之日起,前 6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中泰化学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2.03.17 | 5,563,854 | 0.2160% |
2022.03.18 | 4,535,000 | 0.1761% | ||
2022.03.21 | 4,774,000 | 0.1853% | ||
2022.03.22 | 5,127,146 | 0.1991% | ||
2022.06.09 | 5,712,300 | 0.2218% | ||
2022.06.10 | 8,865,000 | 0.3442% | ||
2022.06.13 | 9,418,800 | 0.3657% | ||
2022.06.14 | 7,862,600 | 0.3053% |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
股票简称 | 中泰化学 | 股票代码 | 00209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1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司法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155,447,072 股 持股比例:6.0350% (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2,575,739,517股为基础计算。)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30,139,081股 变动比例:-1.1701% 变动后持股数量:125,307,99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8649% (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2,575,739,517股为基础计算。)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0日 方式:通过司法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鸿达兴业集团合计持股减少51,858,700股。全部皆为通过司法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除此以外,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鸿达兴业集团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本页无正文,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