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年报的问询函专项回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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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
询函》专项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根据贵部于2022年5月13日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或“公司”) 2021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年报及《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显示,2019年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凯及你公司分别向自然人魏绍娟和纪献磊借款合计约1.908亿元,用于公司资金周转。你公司账务处理上记作对原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但至2019年底上述应付款已清零。由于唐凯和公司未能按期归还借款,你公司被魏绍娟、纪献磊提起诉讼并已累计偿债11,653.63万元,在扣抵对何巧女、唐凯的应付股利仍有余额4,813.61万元。上述事项构成何巧女、唐凯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你公司2019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你公司对何巧女、唐凯的其他应付款约4.36亿元,实际包含应付纪献磊及魏绍娟的款项。2019年年报显示,你公司对何巧女、唐凯的其他应付款为零。请核查你公司2019年与何巧女、唐凯的资金往来情况,说明对何巧女、唐凯的应付款冲减至零的详细过程、具体理由和时点,是否实际上构成原控股股东何巧女、唐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已触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是,请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如否,请充分论述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1、2019年5月,因补充流动性,公司向纪献磊借款,应出借人的要求,公司工作人员与纪献磊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记载金额为1.06亿元,借款期限3个月,公司作为实际用款人,在《共同借款人确认书》上盖章,何巧女、唐凯在《无限
连带责任保证书》上签字,唐凯以持有的公司股票为借款提供质押。扣除利息600万元后,上述资金通过唐凯-何巧女账户打入公司账户,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上述借款签订的全部书面文件签章后密封被出借人带走。因无书面合同留存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资金流向计入对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自2019年5月纪献磊资金通过何巧女账户转入公司以来,公司对何巧女其他应付款的变化情况如下:
2019年5-7月,因归还何巧女借款,累计冲减约2亿元。2019年8月,公司收到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朝汇鑫公司”)转入公司的7.9亿元。该笔资金是朝汇鑫公司购买5%的公司股份应支付给何巧女的股权转让款,增加公司对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2019年9月,因办理朝汇鑫公司受让何巧女股权变更需要解除股票质押,累计冲减8.4亿元。2019年11-12月,根据何巧女的支付和债权转让等书面要求,累计冲减其他应付款为零。
2、2019年底公司对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为零,不构成原控股股东何巧女、唐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9年9月30日,公司控股权变更。2022年3、4月,公司因纪献磊案件形成资金缺口约4,813.61万元,计入对何巧女的其他应收款,构成其他关联方(何巧女、唐凯)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在2019年底公司对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为零之时,并不构成原控股股东何巧女、唐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理由如下:
(1)2019年底对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为零,公司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过失,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魏绍娟和纪献磊借款事项中,因出借人在签约当日将借款合同等全部文件密封带走,资金通过何巧女账户转入公司补充公司流动性,财务人员不了解借款具体情况,根据资金流向,记为公司对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
2019年底,对何巧女其他应付款为零,主要支出用于应何巧女要求还款、因股权变更而解除何巧女的股票质押以及根据何巧女债权转让等书面要求的被动减少。
(2)尽管2019年底对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为零,但公司对何巧女、唐凯的应付股利加上唐凯质押的股票市值,完全能覆盖魏绍娟和纪献磊的借款,没有发生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客观事实。
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对何巧女、唐凯的应付股利约1.11亿元。在法律上,公司对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股利,均认定为何巧女对公司享有债权,二者并无区别,均可以作为魏绍娟和纪献磊借款的偿债来源。此时,应付股利1.11亿元加上为借款质押的唐凯的约2亿元股票市值,足以覆盖魏绍娟和纪献磊的借款。而且,既然魏绍娟借款被认定为公司对唐凯借款的违规担保,则无需重复计入公司对何巧女的债务中考虑,此时,对何巧女、唐凯的应付股利1.11亿元就足以覆盖纪献磊借款。因此,2019年底对何巧女其他应付款为零之时,没有发生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客观事实。
3、是否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情形的,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自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权过户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朝阳区国资委,何巧女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在何巧女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期间内,何巧女、唐凯对公司的债权(含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加上唐凯质押的股票市值,合计金额远超魏绍娟和纪献磊的借款,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根据案件民事调解书,2022年2月唐凯股票被法院处置变现之后,因纪献磊案件,2022年3、4月公司形成了4,813.61万元的资金缺口,构成何巧女、唐凯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此时,何巧女、唐凯已不具备公司控股股东身份。
综上,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的“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的情况,未触及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了2019年东方园林与何巧女之间的往来明细及相关会计凭证;
(2)核查了魏绍娟、纪献磊相关案件的《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哈尔
滨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调解书、相关款项扣划支付的会计凭证;
(3)获取2022年1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条款,对照东方园林发生资金占用的事项及时点,核查了相关情况;
(5)核查了东方园林与何巧女签订的有关魏绍娟、纪献磊案相关案件的《协议书》;
(6)查阅了东方园林关于实质控制人变更的有关公告。
通过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截至2021年末,上述事项不构成原控股股东何巧女、唐凯对东方园林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2年4月26日,上述事项构成原控股股东何巧女、唐凯对东方园林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因东方园林发生原控股股东何巧女、唐凯对东方园林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实发生在2022年,2022年何巧女、唐凯已经不再是东方园林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因此上述事项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根据你公司报备的《借款合同》等材料,你公司与纪献磊约定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3%。请说明你公司是否足额计提利息及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恰当。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未按照借款合同的利率计提及支付相关利息,理由如下:
纪献磊借款事项中,因出借人在签约当日将借款合同等全部文件密封带走,资金通过何巧女账户转入公司,财务人员不了解借款具体情况,根据资金流向,记为公司对何巧女的其他应付款。根据公司与何巧女签订的最高额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率4.35%,公司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及实际占用期间计提了与何巧女往来款项的相关利息。
2020年7月纪献磊因未收回相关款项,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后,公司、何巧女及纪献磊一直在协商过程中。根据2021年7月的《和解协议》,在公司清偿了纪献磊的借款后,应当与何巧女、唐凯进行债权债务清算,公司有权根据清算结果予以追偿。
在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和年报、2021年半年报和2021年7月8日的任一时点,公司对何巧女、唐凯的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股利,以及唐凯的质押股票市值
之和能覆盖纪献磊借款,即何巧女、唐凯可以以其自身的资产清偿借款,公司未因纪献磊案件垫支任何资金,故不需进行会计处理。根据2021年10月公司与何巧女签订的协议书,何巧女同意公司以应付何巧女及唐凯2019年度股利6,840.02万元,用于支付给魏绍娟、纪献磊(及其指定的任何人),承担案件的任何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以及其它诉讼和执行所引发的相关费用,不足部分另行协商解决。因此,2022年3、4月因纪献磊案件形成的4,813.61万资金缺口,公司计入对何巧女的其他应收款。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核查了东方园林与纪献磊签订《借款合同》、《和解协议》,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调解书、2021年10月东方园林与何巧女签订的《协议书》、2019年东方园林与何巧女往来明细账及相关会计凭证。
根据东方园林与何巧女签订的《协议书》判断何巧女同意承担与纪献磊之间的本金及利息,东方园林只是根据和解协议进行了垫付。东方园林未计提纪献磊借款利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5)你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均显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年审会计师本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年审会计师和公司结合前述纪献磊和魏绍娟案件,对照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及有效性,认定报告期内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理由是否审慎充分,相关报告的出具是否全面、客观、真实。
公司回复: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每年度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照对影响内控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其中,针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划分缺陷类型。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 | 认定标准 | |
定量标准 | 定性标准 | |
重大 | ①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 | 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处以严重罚款或承担刑事责任; |
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为重大缺陷。 ②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
重要 | ①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为重要缺陷。 ②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 ①违反规定被处以较大罚款; 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 | ①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②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反映了魏绍娟、纪献磊相关案件,未造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魏绍娟案件所涉及的未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事项构成了一般缺陷,针对该内部控制缺陷事项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效果:
1、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对该未经审议、未披露的担保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详见《关于公司涉及为关联方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2、公司取得了魏绍娟出具的承诺不再就借款合同纠纷追究公司法律责任的《确认函》,担保责任已解除,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未履行规定程序担保已解除的专项核查意见。
3、公司以此为戒,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工作,加强了公司财务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加强了对公司各项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的管控,严格执行在印章、证照使用方面的各项规定。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核查了魏绍娟、纪献磊相关案件的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及东方园林对案件的相关说明、东方园林相关公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在确定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是否构成重大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补偿性控制的影响。在评价补偿性控制是否能够弥补控制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补偿性控制是否有足够的精确度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可能发生的重大错报”的规定,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3.42亿元,受限资金4.29亿元,有息负债余额154.5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47.17亿元,报告期末存在逾期债务。近三年你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04%、70.71%、73.09%。
(5)请你公司说明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形。请年审会计师结合银行函证、资金流水等核查程序,说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存在、权利受限情况的披露是否完整准确。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13.42亿元,其中现金0.27万元,存放于公司财务部保险柜;使用权不受限制的银行存款9.13亿元,使用权受限的银行存款4.29亿元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质押、冻结等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在各银行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中。主要用于公司支付供应商工程款、货款、日常运营费用,偿还借款等,除上述受限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货币资金权利受限情况。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核查了,年报审计时收回的银行询证函、各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及主要银行账户流水,确认上述货币资金真实存在,受限情况已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披露。
4、2021年,你公司营业收入104.87亿元,同比增长20.1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1.58亿元,同比下降135.32%。你公司净利润已连续四年大幅下降至大额亏损。
(1)请你公司量化分析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方向相反且差异较大的原因;结合行业发展、主营业务开展情况、逾期债务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回复: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类别如下:
单位:亿元
类别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比重 | |
市政园林 | 12.46 | 11.88% | 16.28 | 18.65% |
水环境综合治理 | 13.58 | 12.95% | 20.96 | 24.02% |
全域旅游 | 7.91 | 7.54% | 7.54 | 8.65% |
土壤矿山修复 | 0.19 | 0.19% | 0.00 | 0.00% |
设备安装及销售 | 0.08 | 0.07% | 0.20 | 0.23% |
固废处置 | 5.05 | 4.81% | 3.31 | 3.79% |
工业废弃物销售 | 62.67 | 59.76% | 37.00 | 42.41% |
设计及规划 | 1.32 | 1.26% | 1.58 | 1.81% |
苗木销售 | 0.64 | 0.61% | 0.00 | 0.00% |
其他业务收入 | 0.97 | 0.93% | 0.38 | 0.44% |
营业收入合计 | 104.87 | 100.00% | 87.26 | 100.00% |
2021年,公司聚焦生态与环保的主业方向,并继续布局循环经济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87亿,较去年增长20.18%。生态建设业务(含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实现营业收入34.14亿元,占比32.56%;固废处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05亿元,占比4.81%;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2.67亿元,占比59.76%。各项业务占比及趋势变化和公司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的战略目标一致。
生态业务控制投资节奏,重点推进原有项目的收尾和结算。受PPP融资环境和地方财政能力的影响,部分PPP项目提前收尾和结算会降低毛利率水平,影响生态板块利润。循环经济板块是公司近两年新开拓的业务,自有资金收益率较高,因部分业务区域属于开拓期,尚未形成良好效益水平。2021年,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9.72亿元,造成当期净利润减少。受上述原因叠加影响,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与净
利润增长方向相反且差异较大。2022年,是基础设施投资和县域城镇化建设的政策红利年。3月5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2022年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确立了县城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的重要地位。政策红利给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作为生态环保领域尤其是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领先企业,深耕县域经济,存量项目大部分在县城,在本轮县域城镇化发展中赢得先机。
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尚有部分有息债务逾期。截至回函日,苗永恒、苏州晟大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有息债务尚未支付,目前在积极沟通协商和执行中。公司有息负债逾期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很低,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甚小。自2019年公司控股权变更后,公司资金得到很大的改善,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持续改善,通过各种融资渠道有序推进项目开展,目前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情况。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与东方园林管理层、治理层沟通讨论东方园林的持续经营能力;
(2)获取东方园林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声明书;
(3)分析东方园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4)关注影响东方园林持续经营能力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请说明你公司生态建设业务确定履约进度的具体核算过程和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的生态建设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
定履约进度,即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预计总收入的确认依据为:公司依据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一般将整个项目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将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去除相应的税金后,作为该合同的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的确认过程和依据为:公司依据承接每个项目时,工程和商务部门根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图纸工程量等相关资料计算工程量,编制成本的单价,依据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现场经费等管理费的组价,汇总编制的项目预计总成本,作为预计总成本。履约进度的具体核算过程和依据为:公司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实际成本的确认依据主要是供应商按月上报签章确认的工程量,由现场工程师根据现场完成状态,判断该供应商本月已完工程量,并进行验收,将工程量上报项目经营人员,项目经营人员现场复核之后,由经营人员根据合同单价完成月度工程成本的计算,报经逐级审批后,财务部门根据各项成本对应的单据进行复核,并确认成本。公司生态建设业务收入确认、成本归集和结转均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履约进度确认依据充分。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管理层对生态建设业务收入与成本入账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生态建设业务工程合同台账,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在识别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和确定交易价格等方面的判断是否准确,重新计算工程承包合同台账中的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获取甲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对比,以验证其准确性;
(3)选取生态建设业务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选取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
(5)选取合同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询问工程管理部门,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评价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生态建设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3)报告期,你公司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营业收入62.67亿元,毛利率为-4.02%。请说明该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及收入确认过程;结合其收入成本构成,分析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改善措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回复:
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若干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意见。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
公司从2020年开始逐步布局循环经济板块,涵盖报废汽车及废旧家电回收拆解资源综合利用、废旧金属回收等工业废弃物销售、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循环经济领域技术开发等业务领域。目前,公司在甘肃、江西等地以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投资布局过程中,部分项目已产生运营收入。目前板块营收主要来源于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通过采购/回收工业废弃物产品后销售给钢厂、纸厂等利废企业以实现收入和盈利。目前涉及到的产品主要有废钢、废纸、废不锈钢、废塑料等,其中以废钢为主。在采购端,目前通过向上游的工业废弃物回收公司/个体工商户采购产品或利用公司组建的回收网络直接回收;在销售端,主要销售客户为国有钢厂或民营大型钢厂集团等;工业废弃物有可以直接销售的,有一部分需要经过物理加工后再销售。收入确认上,在货物发出后,以取得公司和下游客户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为确认依据。经查询其他上市公司,中再资环、厦门国贸虽然涉及工业废弃物业务,但是业务模式并不一样,不具有可比性。
2021年公司以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为主的循环经济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62.67亿元,综合毛利率为-4.02%,主要原因为:一是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本身具有资金周转效率高、毛利率较低的特点,基于行业特性和现行的税收政策,公司实际支付的增值税税负较高;二是公司循环经济板块是公司2020年新开拓的业务领域,部分区域公司规模效率尚没有显现,部分区域公司前期初创期支出较
高;三是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废轮胎裂解、废钢加工基地等正在投资建设布局过程中,目前尚未形成规模产能,但工业废弃物销售等绿色循环经济业务为地方政府重点发展和支持的项目,地方政府根据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给予一定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等助力企业发展。综合考虑,2021年公司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实际毛利约1.5亿元。未来几年,国家对提升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的要求会进一步提高,势必促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后续公司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随着项目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公司循环经济板块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好提升。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向东方园林管理层询问了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的业务模式;
(2)通过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测试,了解和评价与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获取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销售合同台账,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回款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与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
(4)获取并检查与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相关的当地政府的产业发展支持资金的文件;
(5)检查产业发展资金的拨付情况,核对其相关银行流水,关注期后回款情况。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毛利率虽然为负,但东方园林因为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获得了当地政府的产业发展支持资金,考虑获得的产业发展资金,东方园林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毛利率为正。
(4)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69,601.28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约6.47%。请你公司分项说明2021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金额的测算过程,分析未来期间能否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是否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2021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69,601.28万元,主要是依据资产减值准备和可抵扣亏损进行确认,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可抵扣亏损 | 139,861.73 | 23,103.80 |
资产减值准备 | 294,890.54 | 46,082.04 |
工会经费 | 2,541.79 | 381.2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7.82 | 34.17 |
合计 | 437,521.88 | 69,601.28 |
公司2021年末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139,861.73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3,103.8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暂时性差异294,890.54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6,082.04万;未支付工会经费暂时性差异2,541.79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81.27万元;合并报表未实现内部利润暂时性差异227.82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4.17万元。
1、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1)公司本部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106,276.66万元,陆续于2030年-2031年到期。公司本部可抵扣亏损主要发生于2020年及2021年,出现可抵扣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蔓延及经济环境影响,公司业务推进较为缓慢,部分项目进展落后预期,项目结算与应收账款回收较慢。公司将紧紧围绕既定战略目标,克服困难,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员架构与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通过以上措施,公司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2)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9,530.27万元,陆续于2023年-2026年到期,杭州富阳金源铜业有限公司尚有1亿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以弥补上述可抵扣亏损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3)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8,159.10万元,陆续于2023年-2031年到期。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简称PCB)蚀刻液循环再生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运营维护。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PCB蚀刻液循环再生系统能够将PCB蚀刻废液中所含的铜通
过电解方式提取回收,并将PCB蚀刻废液还原成符合客户工艺要求的蚀刻液,受益于电解铜产品价格的上涨,前期投入的项目在2022年开始陆续投产,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4)江西省屹立铜业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7,876.54万元,陆续于2023年-2025年到期。根据发展规划,2022年将加大对江西省屹立铜业有限公司的投资规模,加快目前生产线的升级改造,生产线升级后可增强其盈利能力,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5)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1,438.28万元,陆续于2022年-2026年到期。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截至2021年底已收到预收款1.24亿元,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6)四川锐恒润滑油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258.32万元,陆续于2023年-2026年到期。四川锐恒润滑油有限公司目前为建设期尚未正式开展业务,公司达产后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7)北京市金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255.71万元,陆续于2022年-2025年到期。北京市金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营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在北京布局了回收网点、中转站、仓储物流基地等,已形成稳定的业务渠道,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8)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291.48万元,陆续于2025年-2026年到期。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废活性炭回收再生利用和活性炭生产、销售,项目达产后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9)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5,775.37万元于2031年到期。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2021年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缓慢,项目推进较慢,导致收入下降;部分水厂在试运营阶段,出水量尚未达到正式生产出水量。2022年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积极推进相关项目,优化施工流程与配置,随着部分水厂进入正常运营,盈利能力可显著回升,根据目前PPP项目和BOT项目在手订单及可以正常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各个污水处理厂的处理产量,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
2、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46,082.04万元,为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基于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和预测,预期能在减值准备转回或核销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3、东方园林本部工会经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41.79万元,确认递延所税资产381.27万元,在实际支付年度可以转回。
4、合并报表层面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27.82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4.17万元,可在内部利润实现年度转回。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复核可抵扣亏损金额;
(2)获取经管理层批准的未来期间的财务预测,评估其编制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及公司自身情况,并考虑了相关特殊事项对未来财务预测可靠性的影响;
(3)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4)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复核东方园林可抵扣亏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估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估计是合理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98,749.08万元,较期初减少18%。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182.71万元,收回或转回21,571.24万元。
(1)你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主要原因是,将部分工程合同下享有的10.30亿元应收账款债权以8.07亿元的作价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请说明相关应收账款的形成背景、具体内容、转让过程及作价依据,交易对手方是否享有相关应收账款的追索权,你公司是否仍负有催收义务或就出现的坏账向交易对手方进行补偿的义务,双方是否签署其他协议,相关应收账款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以及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生态工程业务产生。为提高应收账款清收效率,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公司积极进行应收账款的多渠道多方式回收,包括应收账款转让、委托收款、诉讼、资产置换等。2021年9月,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称“长城北分”)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和《合作处置协议》,将应收账款合计约10.3亿元(含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约2.15亿元)转让给长城北分,转让价格为8.07亿元,以转让时应收账款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由双方协商谈判确定。根据协议约定,自转让后,公司对转让标的不再享有任何权利,长城北分对公司不享有相关应收账款的追索权。同时,为便于应收账款的清收,长城北分委托公司对已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清收。整体清收目标以长城北分对该委托资产的初始收购价为基础,公司努力达成整体清收目标,协议约定清收目标不是公司对长城北分收益的兜底或承诺,后续委托资产清收回款达不到清收目标的风险及损失,均由长城北分承担。同时,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下称“国资中心”)与长城北分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对长城北分未达到其整体清收目标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上述应收账款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上述《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该笔业务交易金额为8.07亿元,占该笔业务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2020年度)净资产的6.77%,该笔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639.8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3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2、6.1.3规定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和审议程序的标准。因此,公司没有对该笔业务进行单独披露,也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国资中心因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向公司收取担保费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在2021年报“关联担保情况”中进行了披露。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核查了,东方园林与长城北分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作处置协议》;长城北分与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签署的《差额补足协议》;核查了上述应收账款的明细账、卖断的会计处理凭证。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上述应收账款符合终止确认
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2)你公司本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由6,896.03万元增加至14,497.49万元。请说明增加部分的具体内容,并结合该客户的实际能力和回款情况,说明未对其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本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6,182.71万元。请综合你公司历史坏账水平、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欠款方的资信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1、上述新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为相关客户以实物资产抵偿了上述应收账款。目前公司积极与供应商磋商以相关实物资产抵付应付供应商相关款项,预计上述资产能够以高于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的金额进行抵偿相应的应付款项,因此未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采用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为: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按与往来单位关系,划分为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其他应收账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组合二 | 按与往来单位关系,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家电拆解政府补贴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对组合一的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账款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应收账款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10% |
3-4年(含4年) | 30% |
4-5年(含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各账龄段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的。公司生态业务的收款模式为5-3-2(即过程中收已完成工程量的50%,最终结算收30%,结算1年或2年后收20%)、6-2-2(同上)、7-2-1(同上)等,公司根据工程的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来确认应收账款。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符合公司业务收款模式的一般特点,1年以内(含1年)、1-2年及2-3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10%和10%,对于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账龄越长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越大,其中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100%。
②2019-2020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75,444.74 | 231,642.93 | 165,981.29 |
应收账款余额 | 974,193.82 | 1,085,668.41 | 1,125,538.63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率 | 28.27% | 21.34% | 14.75% |
按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300355.SZ | 蒙草生态 | 5% | 10% | 15% | 30% | 50% | 100% |
002374.SZ | 中锐股份 | 5% | 10% | 20% | 30% | 50% | 100% |
002431.SZ | 棕榈股份 | 未披露分年度坏账比例 | |||||
002663.SZ | 普邦股份 | 5% | 10% | 15% | 30% | 50% | 100% |
002717.SZ | 岭南股份 | 分关联方、政府类、其他等等,无法区分账龄比例 | |||||
002775.SZ | 文科园林 | 5% | 10% | 15% | 20% | 50% | 100% |
300197.SZ | 节能铁汉 | 未披露分年度坏账比例 | |||||
300237.SZ | 美晨生态 | 5% | 10% | 15% | 30% | 50% | 100% |
300495.SZ | *ST美尚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300536.SZ | 农尚环境 | 5% | 10% | 20% | 30% | 50% | 100% |
300649.SZ | 杭州园林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603007.SH | ST花王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603316.SH | 诚邦股份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603359.SH | 东珠生态 | 5% | 10% | 10% | 30% | 50% | 100% |
603388.SH | 元成股份 | 5% | 10% | 20% | 30% | 50% | 100% |
603717.SH | 天域生态 | 5% | 10% | 20% | 50% | 100% | 100% |
603778.SH | 乾景园林 | 5% | 10% | 10% | 30% | 100% | 100% |
603955.SH | 大千生态 | 5% | 10% | 20% | 30% | 50% | 100% |
平均 | 5.00% | 10.00% | 17.33% | 36.00% | 64.67% | 100.00% | |
东方园林 | 5.00% | 10.00% | 10.00% | 30.00% | 50.00% | 100.00% |
从上表可知,公司账龄为2-3年、3-4年、4-5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其他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相比基本一致。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值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政府平台公司或具有政府背景的SPV公司,资信状况良好;2)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部分2-3年应收账款尚处于信用期内。因此,公司2-3年应收账款形成实质坏账风险可能性较小,将此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认为10%。
2021年,公司账龄为3-4年、4-5年、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28.53%、15.28%、8.98%,占比较2020年末有所增长。公司对应客户基本为政府平台公司或PPP项目设立的SPV公司,资信状况良好。PPP项目工程款回收在项目建设期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在项目建成后回购期,SPV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回购款或除项目运营收入外的政府差额支付款。PPP项目总投资已通过人大决议,基本上全部纳入政府中长期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有保障。因受项目最终决算时间滞后的影响,部分项目工程款可能在4-5年内才能全部收回。因此,公司将账龄为3-4年、4-5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确认为30%、50%,具有合理性。
近两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1/12/31 | 2020/12/31 |
300355.SZ | 蒙草生态 | 10.61% | 13.06% |
002374.SZ | 中锐股份 | 20.07% | 12.93% |
002431.SZ | 棕榈股份 | 31.41% | 25.08% |
002663.SZ | 普邦股份 | 28.47% | 19.36% |
002717.SZ | 岭南股份 | 15.95% | 15.06% |
002775.SZ | 文科园林 | 60.20% | 21.20% |
300197.SZ | 节能铁汉 | 10.89% | 9.18% |
300237.SZ | 美晨生态 | 15.23% | 13.21% |
300495.SZ | *ST美尚 | 36.59% | 32.36% |
300536.SZ | 农尚环境 | 28.45% | 25.76% |
300649.SZ | 杭州园林 | 24.67% | 17.53% |
603007.SH | ST花王 | 24.94% | 16.51% |
603316.SH | 诚邦股份 | 13.06% | 11.39% |
603359.SH | 东珠生态 | 13.18% | 10.07% |
603388.SH | 元成股份 | 12.79% | 8.01% |
603717.SH | 天域生态 | 33.18% | 14.64% |
603778.SH | 乾景园林 | 38.42% | 30.55% |
603955.SH | 大千生态 | 13.33% | 19.58% |
平均值 | 23.97% | 17.53% | |
东方园林 | 28.27% | 21.34% |
由上表可知,2021年末、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率已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对各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根据公司业务特点而制定;账龄为2-3年、3-4年、4-5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根据应收账款客户资信状况、项目工程款回收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实质坏账风险而设置;除此之外,其他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相比基本一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明细表,对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变动、账龄变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2)查阅报告期内东方园林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应收账款周转率,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比,并与东方园林进行比较分析;
(3)查阅东方园林公告以及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针对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采取的相关措施;
(4)查阅报告期内东方园林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披露,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率等数据,并与东方园林进行比较分析;
(5)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6)对东方园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过程进行复核,按照迁徙率对应收账款预期损失进行测算,将测算结果与公司实际执行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比较。
通过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2021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公司的会计政策相符且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160.71亿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8,252.65万元。请你公司:
(2)结合你公司生态建设业务经营模式和结算模式、合同履约情况、客户支付能力等,说明本年度相关合同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减值的测算过程及主要参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生态建设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为通过EPC或PPP的形式参与地方政府海绵城市建设、河道修复、水景观提升、乡村污水处理等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
结算模式为按照合同约定,根据供应商按期上报签章确认的工程量,由现场工程师根据现场完成状态,判断该供应商本月已完工程量,并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的工作量,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上报甲方、监理方,三方共同签字认可后即为完成过程结算。公司承接的项目通常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结算体系较为复杂,结算流程和结算时间较长,一般结算过程需要3至6个月;而项目的最终结算需
经监理单位审计、第三方审计、财政部门审计确认等过程,整个结算周期半年到一年时间。公司在推进项目过程中,对符合过程结算的部分积极与客户沟通,申请结算,最终结算受结算流程、自身资金考虑等因素影响,存在结算滞后情形。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平台公司或为PPP项目设立的SPV公司,客户的支付能力有较强的保障。
公司合同资产减值测试过程如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政策及执行情况为: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对以上测试未减值且超过2年的完工未结算项目,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施工进度缓慢项目,本着谨慎性原则,参照应收账款账龄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合同资产减值测试的依据、测算过程及主要参数是谨慎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2021年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情况 | 期末余额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8,422.59 | 8,198.58 | 26,621.17 |
合同质保金 | 375.37 | 54.07 | 429.44 |
合计 | 18,797.96 | 8,252.65 | 27,050.61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账龄 | 计提比例 | 合同资产金额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
2-3年 | 5% | 78,141.51 | 3,907.08 |
3-4年 | 10% | 61,064.27 | 6,106.43 |
4-5年 | 10% | 93,107.49 | 9,310.75 |
5-6年 | 30% | 3,366.84 | 1,010.05 |
6-7年 | 50% | 3,057.72 | 1,528.86 |
7年以上 | 100% | 3,105.44 | 3,105.44 |
合计 | 241,843.27 | 24,968.61 |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测试管理层对于合同资产日常管理及期末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于单独计提信用损失合同资产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结合历史实际损失率和前瞻性信息,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5)选取样本检查合同资产期后结算情况。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2021年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公司的会计政策相符且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价值178,877.75万元,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965.24万元,涉及子公司包括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润环境有限公司、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2)你公司近年未对上海立源和中山环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补充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组的划分依据、可回收金额和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重要假设及合理性等;结合(1)说明各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具体迹象及其发生时点,以前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本期计提是否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1、上海立源和中山环保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方法
①资产组划分的依据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合的划定以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在确认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与商誉无关的资产组的单独资产及负债予以剔除,不纳入资产组。
本次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合为公司(东方园林)收购上海立源、中山环保形成商誉时确定的经营性资产。主要为长期经营资产,资产组合的划分与商誉的初始确认及以后年度进行减值测试时的资产组组合业务内涵相同,保持了一致性。
②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之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较高者确定。”
本次采用收益途径确定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成本途径确定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种方法孰高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③可回收金额和关键参数的确定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6 | 稳定期 | ||
上海立源 | 营业收入 | 金额 | 10,000.00 | 15,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增长率 | 216.00% | 50.00% | 33.33% | 0.00% | 0.00% | 0.00% | ||
毛利 | 金额 | 3,200.00 | 4,800.00 | 6,400.00 | 6,400.00 | 6,400.00 | 6,400.00 | |
毛利率 | 32.00% | 32.00% | 32.00% | 32.00% | 32.00% | 32.00% | ||
折现率 | 11.17% | 11.17% | 11.17% | 11.17% | 11.17% | 11.17% | ||
可收回金额 | 17,300.00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6 | 2027-2051 | 稳定期 | ||
中山环保 | 营业收入 | 金额 | 63,782.49 | 70,351.61 | 70,885.20 | 71,173.99 | 71,453.63 | 71,530.83至57,500.00 | 57,500.00 |
增长率 | 91.62% | 10.30% | 0.76% | 0.41% | 0.39% | -4.76%至0.11% | 0% | ||
毛利 | 金额 | 19,240.49 | 21,243.61 | 21,500.20 | 21,638.99 | 21,772.63 | 15,075.00至21,809.83 | 15,842.31 | |
毛利率 | 30% | 30% | 30% | 30% | 30% | 26%至30% | 28% | ||
折现率 | 11.41% | 11.41% | 11.41% | 11.41% | 11.41% | 11.41% | 11.41% | ||
可收回金额 | 119,700.00 |
A.上海立源关键参数的合理性
(A)营业收入增长及合理性
历史年度业务整体毛利率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年份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 28,555.59 | 31,831.48 | 21,691.60 | 3,052.96 |
主营业务成本小计 | 20,905.54 | 22,757.71 | 14,229.84 | 1,823.40 |
整体毛利率 | 26.79% | 28.51% | 34.40% | 40.27% |
上海立源历史业务收入主要由工程建设、设备销售和其他业务构成,其中以工程建设收入为主,设备销售和其他业务逐年减少。工程建设业务方面,2018年-2021年起伏波动较大。其中2020年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放缓;2021年以存量PPP的清算和收尾为主,加之项目主要位于新疆、吉林等地,受疫情影响较大。
主营业务收入-工程建设收入预测,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分为两期,第一期2022-2023年,以目前签订的合同为预测基础;2024年-2026年,根据意向合同和历史增长情况作为预测依据。
通过分析,2022年营业收入预测依据在手的订单和意向合同,以后年度预测未来的增长水平仍未达到2020年水平,营业收入预测比较合理。
(B)营业成本、毛利预测的合理性
工程建设业务2018-2020年毛利率逐年上升,毛利率2021年有所下降,但2018年-2021年整体毛利率逐年上升,考虑到未来设备销售是在工程建设中预测,因此本次评估对于未来毛利率参考历史年度毛利水平后进行预测。
2018-2021年的整体毛利率在26.79%-40.27%,预测期毛利率在历史毛利率水平之间,故营业成本、毛利率预测合理。
B.中山环保关键参数的合理性
(A)营业收入增长及合理性
中山环保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三类:工程收入、服务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
历史年度业务整体毛利率表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90,021.11 | 35,329.95 | 33,256.77 |
主营业务成本 | 63,153.79 | 18,478.57 | 27,552.82 |
毛利率 | 29.85% | 47.70% | 17.15% |
从整体看,企业历史收入起伏变化较大。原因分析如下:
工程收入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工程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导致业务下滑。
服务收入,2021年服务收入大幅减少,主要是因为2021年承接的设计业务较少,存在偶然性。污水处理收入,主要是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收入。各个污水处理厂主要根据污水处理量乘以与政府方约定的单价确认污水处理收入,由于污水处理厂刚开始运营不会一次性达到满负荷状态,因此新项目在前几年的产值呈上升趋势,逐步达到满负荷状态,之后的收入相对稳定。
工程收入,主要为PPP项目和BOT项目的工程结算收入。2022年和2023年主要是根据目前在手订单预测。目前,中山环保运营在手的工程项目尚未确认收入已达10亿之多。根据规划,在充分分析了行业市场发展趋势、企业竞争能力、发展状况等基础上,在现有余额基础上同时考虑目前正在洽谈项目和未来建设进度预测未来年度的工程收入。服务收入主要为设计服务收入。考虑到2021年设计业务较少存在偶然情况,主要参照历史年度正常情况下承接的业务量及收入水平进行未来年度的预测。
污水处理收入主要为各个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收入。主要根据各个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期限、目前正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的数量、目前已完工预计在2022年可以正常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各个污水处理厂的处理产量计划及与政府方约定的单价确认污水处理收入。
通过分析,2022年营业收入预测依据在手的订单和意向合同,以后年度预计未来的增长水平仍未达到2019年水平,故营业收入预测比较合理。
(B)营业成本、毛利预测的合理性
营业成本主要由工程结算成本、服务成本以及污水处理成本构成。从上表可以看出,毛利率变化比较大。污水处理业务的毛利有小的波动,主要是因为部分水厂在试运营阶段,出水量按保底核算,还未达到正式生产的保底水厂量,正常运营后毛利基本稳定;服务业务和工程业务毛利率变化较大,工程业务方面,2021年部分工程陆续验收结算,政府在结算中对于一些防洪等自然灾害的工程量给予核减,毛利率稍微有所下降;服务业务毛利低主要是因为业务承接较少,利润空间有限。
结合企业历史年度各类业务的毛利水平,污水处理厂的毛利水平与前两年平均水平相比基本稳定,工程业务在考虑目前市场情况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正
常情况下的毛利率在25%左右,服务业务的毛利率正常情况下在53%左右。本次预测参考历史年度毛利率水平,并结合访谈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预测。
2019-2021年的整体毛利率在17%-48%,预测期毛利率在历史毛利率水平之间,故营业成本、毛利率预测合理。
C.折现率的合理性
折现率r采用(所得)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确定,公式如下: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Rd:负息负债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R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ERP+Rs
式中:Re为股权回报率;Rf为无风险回报率;β为风险系数;ERP为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Rs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到上海立源税前折现率为11.17%,中山环保税前折现率为11.41%。
对比同类环保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信息披露数据,东江环保商誉减值测试折现率为8.01%-13.16%,永清环保商誉减值测试折现率为9.09%-9.29%,上述几家公司产生的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折现率最低8.01%,最高为13.16%,上海立源和中山环保和同类公司相比在最低至最高区间价内,属于合理范围。
通过以上分析、复核,和历史年度所选用的参数进行了对比并结合同类型公司的公告折现率,认为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折现率参数合理。
④重要假设
A.上海立源
a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在未来经营期内涉及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公司或含商誉资产组涉及的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策略变化以及商业环境变化等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b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所涉及的各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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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在现有预算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预计的变化趋势持续;
c有效执行假设:假设与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相关业务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协议有效,并能得到执行;d到期续展假设:假设与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相关业务配套的各类资质证书等到期后申请续展,并得到批准;B.中山环保a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在未来经营期内涉及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公司或含商誉资产组涉及的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策略变化以及商业环境变化等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b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所涉及的各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不会在现有预算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预计的变化趋势持续;
c有效执行假设:假设与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相关业务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协议有效,并能得到执行;
d到期续展假设:假设与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相关业务配套的各类资质证书等到期后申请续展,并得到批准;
e特许经营权期限假设:假设与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相关的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不会提前终止,且到期后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当地政府,不再由中山环保经营。
通过以上分析、复核,所采用的主要假设合理。
2、商誉减值的具体迹象及其发生时点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①深圳洁驰
从深圳洁驰近三年财务状况来看,企业收入在增加,净利润未达预期,存在减值迹象,历史年度均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计提了8,562.75万元、7,331.92万元、3,043.81万元、2,799.72万元减值准备。
综上,深圳洁驰于2018年出现了商誉减值迹象,并每年度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计提了减值准备。
②山东聚润
从山东聚润近三年财务状况来看,2018、2019年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2020年末存在减值迹象,根据评估结果,计提了150.75万元减值准备。截至2021年末,山东省已建成多个处置中心,受到疫情和经济环境影响,危废处置收益下降,即使项目建成,后期盈利能力亦会降低,综合考量,该项目无法继续推进,本着谨慎原则,对商誉余额1,174.39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因此,山东聚润在2021年出现了减值迹象,并于当年度计提了减值准备。
③上海立源
从上海立源近三年财务状况来看,2021年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由于疫情影响,部分项目进度比较缓慢;地方政府财政有限,项目回款缓慢,导致企业资金压力紧张,承接新项目压力大。2021年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对上海立源誉计提减值准备9,975.57万元。
因此2021年出现了商誉减值迹象,并于当年度计提了减值准备。
④中山环保
从中山环保近三年财务状况来看,2021年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建工程施工进度缓慢,新项目无法推进,再加上工程项目周期长,回款慢,导致收入大幅下降;2021年部分工程陆续验收结算,政府在结算中对于一些防洪等自然灾害的工程量给予核减,毛利率稍微有所下降;部分水厂在试运营阶段,出水量按保底核算,还未达到正式生产的保底水厂量。2021年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准备5,015.56万元。
因此2021年出现了商誉减值迹象,并于当年度计提了减值准备。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分析管理层对公司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测试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以及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的工作,分析检查管理层采用的假设的恰当性、检查相关的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3)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查阅了评估机构针对商誉减值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就截至2021年末商誉减值评估方法、评估依据、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测试过程及评估结果与评估师进行充分沟通;
(4)复核评价管理层预测时所使用的关键参数: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历史的收入增长率进行对比分析;将预测的毛利率与历史毛利率进行比较,且考虑了市场趋势;分析了管理层所采用的折现率;
(5)评价管理层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尤其是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模型计算各相关资产及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适当性。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商誉减值测试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计提的商誉减值恰当。
8、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46,470.29万元,本期转回或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2,415.15万元,其中原材料和发出商品期初跌价准备全额转回或转销。请你公司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确认依据和测算过程,对报告期损益的具体影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2021年度原材料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转回或转销 | |||
原材料 | 1,364.91 | 1,364.91 | ||
发出商品 | 151.66 | 151.66 | ||
合同履约成本 | 952.03 | 11.43 | 898.58 | 64.88 |
合计 | 2,468.61 | 11.43 | 2,415.15 | 64.88 |
原材料跌价准备转回的测算过程如下:
本期原材料转回的跌价准备为下属公司江西省屹立铜业有限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原计提的跌价准备1,364.91万元,2021年末相关铜价每吨上升1.21万元,
上述材料可生产铜的相关产成品价值上升了3,203.21万元。故转回了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364.91万元。
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转回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发出商品及存货跌价准备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合同履约成本跌价准备转回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合同履约成本和跌价准备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对存货实施现场监盘程序,确认期末存货是否真实存在且其状况是否完好;
(2)对存货的结转实施计价测试,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结合结转收入对发出商品的流转单据进行抽查,确认发出商品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3)选取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
(4)获取并复核了东方园林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
(5)复核了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过程中的相关参数;
(6)核查了相关项目成本结转的凭证。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9、财务报表附注显示,你公司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被诉案件涉案金额为85,668.01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各项诉讼进展、庭审结果(如有)、预计诉讼结果等,说明是否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诉讼事项的或有损失进行合理预计;结合计提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的取值及确定依据,说明报告期内未计提任何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回复:
近2年多来,受公司对融资困难的项目提前收尾清算、优化供应商队伍等因素影响,公司被诉案件增多;同时,公司通过诉讼方式积极回收应收账款。被诉案件中,以建筑工程类纠纷为主,公司市政景观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的项目特点导致公司被诉案件数量多、单个标的额不大。为有效息诉止争,诉讼责任主体
落实到各分子公司、生产大区,落实到各项目经理。诉讼过程中,对合理诉求,公司积极和解,应付款折扣和付款进度、后续项目合作充分挂钩,化解纠纷;对恶意诉讼,公司积极应诉,通过工程鉴定、合理结算扣减等确定最终结算额,取得良好效果。经统计,近两年已结案的公司被诉案件中,案件审减率(即(原告起诉标的额-生效判决确定金额)/原告起诉标的额)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为
54.7%和54.0%。
针对公司期末案件的特点,以及历年解决相关诉讼的经验,供应商起诉的主要目的是催促公司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快支付工程款,而不是取得额外费用。为此,公司充分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算,按照最佳估计数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同时,根据相关部门和律师对诉讼案件的分析,公司核实了案件需承担的义务,与公司账面记录的相关应付款项比较。结合公司近两年已结案件的审减率水平,公司的未决诉讼中,除公司已计入财务报表负债项目的义务,承担额外支付义务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未对上述案件计提预计负债。截至年报出具日,公司重要诉讼情况如下:
纪献磊诉公司、陈涛、何巧女、唐凯民间借贷纠纷案,请求被告返还借款
1.06亿元,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2021年7月,案件调解结案,约定公司向纪献磊支付本金及利息约1.19亿元,由何巧女、唐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月,各方签订和解协议。案件现已结案,并根据案款支付情况做相应账务处理,计入对何巧女的其他应收款。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公司租金收益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请求公司支付受让租金收益权的对价款及利息等合计约1.05亿元。案件现在一审阶段,双方正在协商和解。该案件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一笔融资租赁义务,子公司已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做了账务处理,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后续将根据案件结果做相应账务处理。
苗永恒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请求被告支付借款本金0.15亿元及利息、诉讼费等。2022年3月,该案件二审判决,公司需支付原告本金0.15亿元及利息,之后的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止,以实际欠款数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现在执行阶段,已支付部分款项。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做了账务处理,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焦作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公司工程纠纷案,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0.11亿元及利息等。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工程款0.11亿元及利息。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判决。北京木易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公司工程纠纷案,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0.12亿元及利息等。案件一审判决后达成庭后和解,根据《和解协议书》,公司已支付0.04亿元,余额分期支付。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诉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东园高控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约0.29亿元及利息等。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是公司供应商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与公司没有直接业务往来,因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期支付其工程款而连带起诉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需在尚欠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付款义务,无需承担额外责任。案件现在一审阶段。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平果东控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约0.17亿元及利息等,案件现在一审阶段。陕西昌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公司、温州民科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海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约0.13亿元及利息等,案件现在一审阶段。淄博仁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诉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纠纷案,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约0.12亿元及利息等,案件现在一审阶段。云南匠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工程纠纷案,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约0.11亿元及利息等,案件现在一审阶段。上述案件中,除案件涉及项目外,大部分原告在公司还承接了其他项目或存在其他业务合作。为息诉止争,公司正在和原告进行协商,结合对上对下结算情况、付款节奏、现场鉴定等因素,预计支付金额不高于账面金额。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诉讼明细表,并与公司公告的诉讼信息进行核对,核查披露的涉及诉讼案件是否准确、完整;获取了重大诉讼的起诉书等资料;
(2)询问公司法务部门关于未决诉讼的情况;
(3)获取公司聘请的专业律师对重要案件的法律分析报告;
(4)结合律师及公司法务部门对诉讼情况判断,对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复核。通过以上核查程序,会计师认为,东方园林2021年对各项诉讼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