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4,959,048股,占公司总股本6.93%,累计质押股份99,900,000股,占其持股总股数的79.95%。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亨通集团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2022年6月17日,亨通集团将其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165,738股限售流通股和44,534,262股公司非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于2022年6月20日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 44,7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5.77%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48% |
解质(解冻)时间 | 2022年6月17日 |
持股数量 | 124,959,048 |
持股比例 | 6.93%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 55,200,000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4.17%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06%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2年6月20日,亨通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165,738股限售流通股和44,534,262股公司非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质押手续,相关手续于2022年6月21日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 | 本次质押 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亨通集团 | 否 | 165,738 | 是 | 否 | 2022/6/20 | 2023/6/15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0.13% | 0.01% | 补充企业经营性资金 |
亨通集团 | 否 | 44,534,262 | 否 | 否 | 2022/6/20 | 2023/6/15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5.64% | 2.47% | 补充企业经营性资金 |
合计 | / | 44,700,000 | / | / | / | / | / | 35.77% | 2.48% | / |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充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亨通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亨通集团 | 124,959,048 | 6.93% | 55,200,000 | 99,900,000 | 79.95% | 5.54% | 29,365,738 | 0 | 24,343,924 | 0 |
合计 | 124,959,048 | 6.93% | 55,200,000 | 99,900,000 | 79.95% | 5.54% | 29,365,738 | 0 | 24,343,924 | 0 |
三、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亨通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到期日期 | 到期质押股份数 |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份 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 (万元) |
未来半年内 | 0 | 0% | 0% | 0 |
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 | 97,700,000 | 78.19% | 5.42% | 57,000 |
合计 | 97,700,000 | 78.19% | 5.42% | 57,000 |
亨通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为经营收入。本次质押的风险可控,在质押期限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亨通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截至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亨通集团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亨通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亨通集团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