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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48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36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2年6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4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0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1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帐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4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36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63,988,829×0.1210)÷367,822,078≈

0.119739≈0.1197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48-0.1197)=10.3603≈10.36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82.6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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