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财农[2011]449 号《财政部关于下达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 项资金的通知》,财政部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的 11 个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 目进行资助。其中,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共有 5 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合计 1085.13 万元。 目前,上述资助款已全部到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等有关规定将这部分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 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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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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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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