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信新材: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2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6人。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37.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7元/股。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2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240万股的1.23%。

3、授予价格(调整后):6.97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9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77人,为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及技术、业务骨干。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归属期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归属期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注:上述考核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S)S≥8080>S≥7070>S≥60S<60
评价标准ABCD
标准系数1.00.80.5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能递延至以后年度归属。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日至2021年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年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1-009)。

3、2021

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0)。

4、20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授予总数的3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4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于2022年4月3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7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注:上述考核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2SYAA10019):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573,120.66元,相比2020年营业收入263,416,942.13元增长22.84%,满足归属的业绩条件。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能递延至以后年度归属。限制性股票的7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A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D档,不满足归属的要求,其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0.30万股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12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12元/股。

鉴于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7.12元/股调整为6.97元/股。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考核原因不满足归属条件,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0万股。

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12元/股调整为6.97元/股;第一个归属期合计作废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0万股。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安排

1、授予日:2021年4月30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37.50万股

3、归属人数:76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6.9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第一期可归属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干部及技术、业务骨干76人

中层管理干部及技术、业务骨干76人125.0037.5030%
合计(76人)125.0037.5030%

注:1、上表中不含1名因个人考核结果为D不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其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0.30万股作废失效。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76名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7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办理归属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本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6名已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对7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办理归属事宜。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7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

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37.50万股,总股本将由10,240万股增加至10,277.50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华信新材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华信新材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华信新材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华信新材及本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