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和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能够充分满足其业务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2年6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