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事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款项的回收效率。同时,公司本次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事宜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申请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启宏 | 张国昀 |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