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2年6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启宏、张国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少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讨论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信誉良好的客户(借款人)可以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就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