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召开时间:2022年6月28日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度预计情况
六、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一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在,我谨代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作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新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郑州煤电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风险防控年”中心工作,抗洪水、战疫情,保安全、促生产,强管理、防风险,抓改革、谋发展,经受住了洪水、疫情等多重考验,在困难形势下保持了经营形势基本稳定、职工队伍基本稳定、发展大局基本稳定,实现“十四五”平稳开局。
一、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1月至5月整体运行平稳,上半年经营业绩实现了扭亏为盈。自6月起,受区域政策性停产和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等持续影响,公司所属6对生产矿井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停产(最长停产160天,最短停产31天,6对矿井累计停产逾440天),造成全年原煤产量较
计划减少约150万吨,相应减少营业收入约9.73亿元、减少当期利润约
3.86亿元,加上暴雨灾害损失,致使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经年审机构确认,2021年公司实现煤炭产量511万吨,销量538万吨,营业收入32亿元,利润总额1.64亿元,资产负债率81.31%。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以严治理、促规范为主线,在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提升董事会决议效率和决策水平的同时,把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与增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整体竞争力相结合,勤勉尽责,科学决策,确保了公司稳定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1次、业绩说明会2次,审议通过议案44项、发布信息73条、回复投资者提问近百条,内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章程修订、会计政策变更、受灾情况进展等重大事项。
(一)党建引领促规范。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扎实开展党史教育活动,传承党的成功经验,凝聚推进企业发展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和企业发展,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积极听取公司党委意见,完善方案。同时,每次现场董事会都邀请监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列席并留有发言时间,及时了解各个层面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看法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党委、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共参与事前审议事项6次,发表意见13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
(二)科技助力保安全。2021年,董事会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抓好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持续加强双重预防体
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统筹施策,积极应对政策性停产、新冠疫情、暴雨洪灾等因素影响,优化生产组织,极力扭转生产被动局面。同时以科技促生产,稳步推进智能化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建成一级智能化示范矿井1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个,2对矿井实现4G无线通讯网络全覆盖、4对矿井通过机电自动化、采掘智能化改造升级。2对矿井防灾减灾关键技术均获得河南省政府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三)合作共赢提效益。一是销售上,公司积极落实国家保供政策,在供需紧张时期重点保障大客户需求,提高长协合同兑现率,构建互帮互惠、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把准市场脉搏,提高市场研判能力,把握趋势灵活定价,注重开拓差异化市场,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二是供应上,公司坚持“保生产、保重点、保急需”原则,通过“强化沟通,增强合作意愿,坚定合作信心;严细结合,调整招标策略,提升招标效率;广泛调研,拓展供货渠道,保障正常货源”等方式,克服疫情和暴雨洪灾带来的物资供应价格和渠道波动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了基层单位生产应急物资供应,确保了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三是盘活存量资产。东风电厂资产处置正在有序推进,知名企业的入驻使得公司中原总部港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四)切实整改严治理。一是切实进行整改。以证监会三年公司治理专项自查为抓手,认真开展“查漏洞、补缺陷、强整改”的自查自纠活动。从公司董监高和子分公司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通过对2018年至2020年三年、七方面、118项问题的认真梳理,查找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不足,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在窗口期内全额收回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二是持续完善制度。制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管理办法》,修订《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机制,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三是不断提升合规意识。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报告期内,公司筹备召开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专题会”,特别邀请控股股东主要领导参加,通过分析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原因,使各方明晰不规范带来的严重危害,并对2021年内控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同时,公司联合郑州大学举办了系列法治讲座,邀请知名教授、律师走进上市公司,以案说法,使各级管理人员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一年来,公司集中举办普法宣讲活动8期,600多名干部职工受到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依法合规意识。
(五)严格信披强沟通。一是规范信息披露流程。从小处、关键处抓起,如每份对外公告,公司都严格落实“五步审核法”,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二是适时增加自愿性披露内容。结合2021年实际,增加政策性停产、暴雨灾害天气以及安全检查对公司的影响等信息披露,有力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三是重视网络沟通。在做好日常热线电话沟通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上证E互动和公司邮箱中投资者提问。同时,围绕市场关注的定期报告、公司治理、发展战略、抗洪防疫、投资者保护等问题,主动增加了业绩说明会频次。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年度、一季度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进一步提升了公司透明度。
(六)深化改革见实效。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坚持“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总要求,推动改革工作全面提速。对公司经理层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中层管理人员实施四制管理,即竞聘制、岗薪制、任期制和淘汰制,持续完善
市场化经营机制。2020年收购的三家子公司表现亮眼,恒泰治理中标新疆天山工程项目首次进入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祥隆地质扎实的水害治理业务叫响郑煤治灾品牌,复晟铝业在2021年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上成为国内有色金属行业和山西省工业企业第一家获得国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
第二部分 企业面临的形势
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极为重要,做好企业自身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必须要准确分析形势、加强战略研判、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一、从发展大势看,宏观基本面长期向好
总体上看,我国经济韧性强,虽然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但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中央作出今年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战略抉择。在全国两会上,确定今年的国内生产总值预期目标增长5.5%左右。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是我们基础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导向,也有利于基础能源行业的稳健发展。国家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拉动我国经济发展,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能源消费,扩大煤炭需求,更好地保障煤炭产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两个确保”目标,明确“十大战略”,
提出加大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力度,为公司物流、铁路和施工板块提供了难得机遇。
二、从行业形势看,煤炭产业基础地位仍将确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在我国能源体系中,油气资源不足,风、光等新能源存在不稳定性,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短期内不会改变,依然是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会继续保持在50%以上。
从煤炭需求看,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将带动国内煤炭消费继续增长。同时,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主要耗煤产品产量增速或将回落。预计2022年煤炭需求将保持适度增加。
三、从企业优势看,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管理体制愈加成熟完善,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更加高涨,发展根基更加坚实牢靠。2022年,公司内部随着公司治理的持续规范,煤炭生产的正常组织,非煤产业的稳步发展,现有资产资源的陆续盘活,生产经营将会更有保障。公司整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将会有更为坚实牢靠的基础。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的大背景下,随着后疫情和减排降碳时代的到来,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压力日益增大。一是安全基础仍不牢固。去年超化煤矿累计停产160天,其他矿井逾280天,虽然有天灾、区域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也说明我们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抓安全的力度
还不到位。二是资源储备严重不足。6对煤矿2亿多吨的可采储量、年产不足千万吨的体量难以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利用资本力量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资源储备迫在眉睫。三是煤质提升仍未得到改善。公司历来重视煤质,但2021年煤炭发热量同比有所下降。虽有暴雨、地质等客观因素,但更需要加强的是生产各个环节的煤质管控,要通过严格考核强化抓好煤质的导向。四是风险防控工作刻不容缓。能源替代、环保政策、市场波动、成本控制、人才流失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需要我们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总的来看,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习总书记强调,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只要我们增强坚持战略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有机结合的战略定力,努力在创造性落实中推出更多原创性改革的改革魄力,立即动起来、马上干起来的执行能力,就一定能够将挑战变成机遇,将困难化为希望,推动公司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第三部分 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郑州煤电总体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两个确保”,推动“十大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筑牢安全生产根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纵深推进深化改革、强化党建引领保障,不断增强创新力、执行力、竞争力、控制力、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具活力、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迈进。
2022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公司所属煤矿不再发生死亡事故,完成煤炭产量660万吨、营业收入39亿元,力争实现扭亏为盈。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切实提升“四个能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加强党建工作解决企业发展的问题,以发展成果检验党建成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相统一。一是提升政治引领能力。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维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提升推动工作能力。把提高干部履职能力贯穿始终,党员干部围绕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更加注重学习、更加注重思考、更加注重调研、更加注重总结,着力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履职尽责。三是提升破解难题能力。当前,公司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关键期,面临着发展转型、改革突破、主业接替、法律信访风险等诸多难题。要以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活动为契机,带领党员干部不断提升防范风险、破解难题的本领,推动公司迎来更加健康更有潜力更具活力的发展。四是提升服务职工能力。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职工更多地参与到公司的发展中,让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成就感、归属感。
二、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实现“三个稳住”
(一)稳住安全,保证生产持续组织。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认清形势,坚守底线;明确责任,重心下移;转变作风,实事求是”工作要求,将实事求是抓安全贯穿安全管理始
终,全力实现安全生产,坚决不允许出现事故瞒报情况。通过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完善体系、建章立制、强化执行,全方位、多维度为安全生产层层构筑堡垒,坚决防住矿井因长期安全生产出现麻痹松懈情绪,而放松安全监管带来的安全风险,坚决防住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继而引发重大事故的风险。
(二)稳住效益,保证经营高效运转。抓好成本管控,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全成本管控,严格控制期间费用和生产性支出,确保各环节完全成本有效下降。抓好效益提升,舞好煤炭销售龙头。超前研判煤炭市场形势,敏锐判断市场形势变化,在确保长协煤供应的前提下,灵活调整营销策略,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稳住队伍,保证公司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赢得职工的理解与支持,共同维护公司和谐。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精准把握职工核心利益诉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化解在基层。防控好各类集体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稳控得住,保持公司和谐稳定。
三、坚持深化改革,战略谋划“四个接替”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对标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通过深化改革,从战略层面谋划“四个接替”。
(一)确保人才接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企战略,确保人才梯队建设。一要构建“生态圈”,搭建企业与人才共同高质量发展的干事平台。二要做好“孵化器”,搭建人才选拔及锻炼平台。三要筑牢“蓄水池”,搭建员工职业发展全链条培养平台。四要升级“助力泵”,完善人才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结果应用。
(二)谋划资源接替。作为煤炭行业的上市公司,专注主业,稳健经营的前提是有足够的资源储备。对内,按照“成熟一家,注入一家”的原则,加快郑煤集团煤炭主业资产整体上市步伐,缓解公司资源接替压力。对外,积极寻求战略合作及优质资源,做好调研,通过收购、股权转让和交叉持股等方式,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资源储备。
(三)狠抓采掘接替。要增强紧迫性危机感,把抓好采掘接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打好采掘接替攻坚战,确保重点接替项目和接替工程按节点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保证生产地区、生产条件相对稳定,形成瓦斯治理、掘进、回采三者和谐统一、互相促进、协调共进的良性循环。
(四)谋求转型接替。一是围绕主业延伸链条。通过吸收合并、资产重组等方式,加强与盈利能力强、效益好的上下游企业合作,逐步形成“煤—电—运”一体化产业链条,增强防控风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盘活存量资源转型。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外出承包业务、利用现有房产土地资源开发投入小见效快的项目、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谋求形式多样的转型。三是按照国家“双碳”工作规划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尝试向新能源、环保等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行业发展。
四、坚持规范治理,践行“四不得”“四要做”
公司治理中突出规范意识。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决不破“防线”,不踩“红线”,不越“底线”,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指定专门联系人,定期不定期进行风险排查,有效提升公司整体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意识。二是切实做到“四个敬畏”,即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严守“四条底线”,即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三是做到“四个一定”,即“关键少数”一定要强化内生动力承担主体责任,一定要严守公司治理底线要求,一定要对标公司治理最佳实践,一定要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四是谨记“四不得”,即不得财务造假,不得占用违保,不得违规交易,不得操纵市场。践行“四要做”,一要诚实守信,做守法合规的上市公司;二要完善治理,做规范发展的上市公司;三要专注主业,做稳健经营的上市公司;四要践行责任,做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新的一年,让我们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奋勇争先的拼劲、直面问题的闯劲、难中求成的韧劲,强化作为意识,增强能为本领,找准善为路径,创造有为业绩,全力以赴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部署,共创郑州煤电改革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议案二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在,我谨代表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作2021年度工作报告,请予审议。2021年,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公司“风险防控年”中心工作,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5.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11.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12.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2021年6月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21年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明确监事会职权,完善监事会决策程序,规范监事会运作,提高监事会的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2021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会议5次,监事会均依法列席,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程序依法予以监督,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会议召开期间,公司监事认真审阅各项议题,加强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资金运用等重大事项重点监督检查,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有关文件。
监事会同意亚太集团出具的审计意见,认同公司董事会对于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事项采取的措施,认为董事会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六)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涉及公司管理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制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修订《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机制,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有效监督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的执行认真、有效,公司按要求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未发生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违规的情形。
(八) 培训学习及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时刻关注监管动态,主动了解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及时更新知识体系,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对证监会、上交所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所出台的政策法规、下发的文件和线上培训内容,及时通过OA系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学习参考,并组织监事开展讨论、交换观点。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构建了系统知识体系,履职能力和执业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公司筹备召开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专题会”,会议分析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原因及严重危害,并对2021年内控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排查公司治理方面风险,有效提升公司上下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意识,共同促进内控工作。监事会对上述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并委派审计监督部跟踪风险排查、
整改落实情况。
四、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监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经理及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公司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作效率。
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行事,不越权,不代办,掌握和了解国家政策,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真正做到监督、管理,从而完善整体工作,把监事职权落到实处,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促进公司和谐、快速、健康的发展。
议案三
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财务决算
2021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根据年初经营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策,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增强集中管控力度;不断提升成本控制力,多渠道降低成本;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建设节约型企业等有效措施,较好地实现了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一)资产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51,441.83万元,总负债1,098,822.08万元,净资产252,619.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31%。
(二)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产量:全年生产原煤510.80万吨,比2020年度710.52万吨减少
199.72万吨。
2.售价:全年煤炭平均销售价格527.42元/吨(不含税),比2020年度334.17元/吨升高193.25元/吨。
3.营业收入:全年实现321,226.13万元,比2020年度279,333.72万元增加41,892.41万元,其中:
煤炭收入283,883.41万元,比2020年度237,519.03万元增加46,364.38万元;
物流收入16,508.12万元, 比2020年度19,103.43万元减少2,595.31万元;
铁路运输收入7,813.66万元,比2020年度8,957.60万元减少1,143.94万元;
建筑施工收入4,967.90万元,比2020年度4,375.95万元增加591.95万元。
4.成本及相关费用:全年成本费用共计325,788.70万元,比2020年度337,811.10万元减少12,022.40万元,其中:
营业成本212,265.22万元,比2020年度246,578.16万元减少34,312.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原煤销量减少;二是销售成本增加。
税金及附加12,144.39万元,比2020年度11,702.52万元增加
441.87万元;
销售费用6,470.22万元, 比2020年度5,918.77万元减少551.45万元;
管理费用74,120.72万元,比2020年度45,595.06万元增加28,525.66万元;
财务费用19,632.66万元,比2020年度27,034.71万元减少7402.05万元。
研发费用1,155.50万元,比2020年度981.88万元增加173.62万元。
5.资产减值损失:全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29.01万元,比2020
年度计提金额8,121.34万元减少4,692.33万元。主要原因是库存煤减值损失较同期减少。
6.信用减值损失:2021年度转回已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26,227.36万元,比2020年度计提额22,661.72万元减少48,889.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收回集团及新郑精煤欠款。
7.投资收益:全年实际5,251.46万元,比2020年度2,515.01万元增加2,73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山西复晟的投资收益比2020年度增加1,568.61万元。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全年实际-1,400.06万元,比2020年度1,936.53万元减少3,336.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商务写字楼公允价值较同期下降。
9.资产处置收益:全年实际-8.03万元,比2020年度3,453.90万减少3,461.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处置超化矿产能指标收益3,442万元。
10.营业外收入:全年实际5,659.24万元,比2020年度7,797.54万元减少2,138.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新郑煤电2020年度取得政府资源压覆补偿款4,759万元。
11.营业外支出:全年实际12,786.18万元,比2020年度4,812.46万元增加7,973.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分公司超化煤矿洪灾抢险复产投入8,813万元。
12.利润: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6,408.71万元,比2020年度-78,342.21万元增加94,750.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98.47万元,比2020年度-94,408.50万元减亏72,910.03万元。分析如下:
2021年度亏损原因分析:一是主营业务影响。2021年6月至11月,受区域政策性停产和“7.20”郑州特大暴雨灾害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属6对生产矿井均出现不同程度停产,造成原煤产量较计划减少约150万吨,相应减少公司收入约9.73亿元,减少当期利润约3.86亿元;二是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超化煤矿因水灾造成停工停产,发生抢险复产费用0.88亿元、停工损失0.73亿元、计提毁损设备减值975万元相应减少当期利润1.71亿元。
与2020年度相比减亏原因分析:一是煤炭售价上升增加利润7.43亿元。2021年度煤炭售价527.42元/吨,比2020年度334.17元/吨上升193.25元,在煤炭销量同比减少177.83万吨的情况下,销售收入仍较2020年度增加4.46亿元,而销售成本较2020年度减少2.97亿元,两因素导致利润总额较2020年度增加7.43亿元。二是停工损失及抢险复产费用减少利润3.98亿元。因停产公司下属六对矿井2021年度共发生停工损失3.3亿元,超化煤矿投入抢险复产费用0.88亿元,另计提毁损设备减值975万元,共导致2021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98亿元。三是减值冲回增加利润4.87亿元。2021年度因收回集团欠款等原因共冲回坏账准备2.6亿元,而2020年度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27亿元,导致利润总额较2020年度增加4.87亿元。以上三项共导致利润总额净增加8.32亿元。
(三)主要财务评价指标
1.全年净资产收益率-12.67%,与2020年度-41.25%相比上升28.58个百分点。
2.全年实现每股收益-0.1764元,与2020年度-0.7748元相比增加了
0.5984元。
3.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1.31%,与2020年末82.24%相比降低了0.93个百分点。
二、2022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2021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制订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指标:
1.原煤产量660万吨。
2.原煤销量660万吨。
3.营业总收入39.79亿元。其中:煤炭产品收入35.95亿元、物资购销收入1.90亿元、铁路运输收入0.87亿元、工程施工收入0.46亿元。
4.成本及相关费用35.21亿元。
5.利润总额4.58亿元。
请审议。
议案四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023,685.23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14,984,710.83元,基本每股收益-0.176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40,981,931.29元, 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479,991,161.0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973,092.35元。依据《公司章程》第167条第3款规定,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1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且考虑2022年公司矿井技改项目继续实施因素,建议: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
增股本。该方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请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2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等相关规定,根据经营实际,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 划分 | 关联方 | 2022年 | 2021年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材料及设备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18000 | 15360 |
提供劳务 | 通讯、救援、招标、餐饮住宿等服务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1300 | 1193 |
提供服务 | 工程施工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6000 | 5559 |
出租资产 | 设备租赁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2200 | 2075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原煤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56700 | 35711 |
接受劳务 | 修理、技术服务等劳务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5600 | 5090 |
提供服务 | 受托销售精煤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540 | 428 |
购买商品 | 电力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12000 | 10380 |
接受劳务 | 工程施工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20000 | 17790 |
购买商品 | 材料及设备 |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 8500 | 3478 |
承租资产 | 设备及房屋租赁 | 郑煤集团 | 1300 | 1118 |
合计 | 132140 | 98183 |
注:关联方郑煤集团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下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 |
主营业务 | 煤炭生产(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销售(凭煤炭经营资格证经营,经营项目和有效期以资格证为准);铁路货运(本企业自营铁路货运);发电及输变电(限自用);设备租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 品);普通机械;水泥及耐火材料销售;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住宿、餐饮、烟酒百货、预包装食品零售、酒店管理、房屋 租赁、机械制造、煤炭洗选加工、铝矾土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本公司关系 | 控股股东 |
法定代表人 | 李崇 |
注册日期 | 1996年1月8日 |
注册资本 | 597,947.37万元人民币 |
(二)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该项日常关联交易能够使公司得到质量稳定的服务,降低建设成本,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发挥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管理优
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的产品及材料销售。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2002年5月,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与郑煤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对双方日常交易的范围、定价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在双方均无修订意向的前提下,每年自动顺延。
(二)2004年11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煤炭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与郑煤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补充协议》,对安全管理等有关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并经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2008年10月,为了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原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与郑煤集团双方生产经营实际,对原《综合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在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电力产品的销售等事项上达成了互惠互利的服务约定,协议符合公司实际,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2012年5月11日,鉴于公司与郑煤集团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将影响双方关联交易内容发生变化,双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综合服务协议》。2012年12月26日,公司重组完成后,该协议正式生效。
(五)2015年4月17日,公司就收取郑煤集团设备租赁管理费、购买电力等相关事项对双方原有《综合服务协议》进行了完善,该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六)2018年3月29日,公司与郑煤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七)2021年4月28日,公司与郑煤集团修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作为公司的关联股东,郑煤集团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请审议。
议案六
关于审议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完成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2019年 |
总资产 | 1,351,441.83 | 1,445,240.37 | -6.49 | 1,352,595.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8,222.20 | 181,007.23 | -12.59 | 276,737.92 |
2021年1-12月 | 2020年1-12月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321,226.13 | 279,333.72 | 15.00 | 359,57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498.47 | -94,408.50 | 77.23 | -91,947.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477.48 | -99,223.36 | 90.44 | -68,965.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4.20 | -11,425.62 | 不适用 | -13,091.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64 | -0.7748 | 77.23 | -0.75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78 | -0.8144 | 90.44 | -0.56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7 | -41.25 | 增加28.58个百分点 | -28.79 |
请审议。
议案七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及监管需求,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人员信息: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2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9人。
业务信息: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9.8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9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8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主要行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家,批发业4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家,商务服务业2
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家,其余行业15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10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2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因其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00万元及其利息,亚太集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亚太集团已申请再审,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39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军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亚太集团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为郑州煤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有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合伙人(签字人):吕子玲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开始在亚太集团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为郑州
煤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包括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拟任签字会计师:李青青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开始在亚太集团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为郑州煤电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亚太集团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述机构信息和项目信息均由亚太集团提供。
二、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审计费用与2021年相同,仍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请审议。
议案八
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拟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内容详见2022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请审议。
议案九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和发展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公司结合发展实际,参照同行业兄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公司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人民币调整为10万元人民币(税前)。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请审议。
议案十
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内容详见2022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请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 案
各位股东:
2021年度,受区域政策性停产和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等因素影响,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6对生产矿井均出现不同程度停产,造成原煤产量较计划减少约150万吨,相应减少公司收入约9.73亿元,减少当期利润约3.86亿元。另公司下属超化煤矿因受灾严重,发生抢险复产费用、停工损失等1.71亿元,致使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2,365.88万元,实收股本为121,841.2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当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请审议。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2年6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提名李崇、任守忠、王思鹏、刘君、于泽阳、张海洋6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个人简历详见2022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非独立董事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当选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3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请审议。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提名孙恒有、李曙衢和周晓东3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个人简历详见2022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独立董事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当选的非独立董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3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请审议。
郑州煤电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6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提名姜群义、杨治国、邹山旺3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其个人简历详见2022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3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