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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迪尔: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2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尔”)于2022年6月20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2)苏01民终6045号。具体如下:

一、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由

2021年7月8日,业绩承诺补偿方王均霞以“自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珠宝”)股权过户完成后,部分股权转让款仍未支付、爱迪尔因自身债务危机导致大量诉讼,致使千年珠宝的融资能力及品牌形象受到严重影响,加之2020年新冠疫情的持续叠加影响,导致千年珠宝2020年度业绩未能达成预期”为由,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对《利润补偿协议》中关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及“补偿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案号为(2021)苏0104民初10780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号)。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收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具体详见2022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号)。

二、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进展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提出上诉,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2022年6月8日,南京中院对上述事项作出终审判决,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相关说明

《利润补偿协议》原约定“千年珠宝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29,700万元”。根据生效的一审判决书,2017年度至2020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调减3,500万元,即千年珠宝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26,200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核字[2021]007385号的《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千年珠宝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6,368.82万元,大于上述一审判决后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因此,千年珠宝业绩补偿义务人李勇、王均霞已完成《利润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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