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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88215)

2022年6月

目 录

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01

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03

三、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05

1、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 0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会议当日当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为准)。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2年6月30日上午10时30分

2、会议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66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的召集召开

1、会议的召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峰

三、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代表

5、审议会议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7、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

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

34.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47,3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3,259,030.5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94,388,269.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6874号)验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浙江瑞峰”)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已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取消实施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1,921.4521,602.632022年6月
2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7,836.207,836.202022年
合计29,757.6529,438.83-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截至2022年5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拟投资总额 A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 B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C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 D=A-B+C待支付尾款、质保金 E预计节余 募集资金 D-E
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1,602.6312,335.29506.749,774.07651.939,122.15

注:1、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

3、待支付尾款、质保金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募投项目规划产能完全达到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依靠专业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减少了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及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优化与节省了设备投资费用等,做好了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2、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9,774.0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其中5,00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扣除5,000万元后的剩余金额为准)。

(二) “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通过进一步建设先进研发环境,加大研发软硬件的投入,为公司进行大量前瞻性技术研发并实现科研成果产业转化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有效提升公司技术实力,更好地支持公司与客户同步研发,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智能物流装备,从而强化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综合竞争力。该项目建设完毕后也将成为公司总部办公基地。

增加投入募集资金原因:

1、公司上市以来围绕智能装备进行发展,在该领域除智能物流装备外,新发展了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装备,发展势头良好,整体来看公司的产品门类更加多样化。因此对本公司产品技术、制造工艺等各方面研发领域深入和扩展的要求逐步提升,同时对于公司总部办公场地的要求也有一定的提高。

2、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原因,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价格上涨,使得项目投入增加。

基于前述情况,为保证项目适应公司发展,公司拟将“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增加投入后,“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7,836.20万元增加至12,836.2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将由7,836.20万元增加至12,836.20万元。

(三)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及浙江瑞峰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浙江瑞峰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6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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