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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现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姜宗祥先生为公司总裁兼供应链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侯秋燕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两项议案,对相关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所有候选人员的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公司对高管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履职。

二、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提名姜宗祥先生和侯秋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 在对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对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同意提名姜宗祥先生和侯秋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耿,盛雷鸣,姜省路,张然

2022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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