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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1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2-046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硫矿业”)与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惠云钛业”)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是以三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视三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而定,三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合同尚未签署,涉及的出资情况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业绩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6月17日,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桂股份”)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与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惠云钛业签订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各方拟发挥各自优势,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依托云浮资源、产业链和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等优势,拟建设新能源材料产业园,并在生产研发、重大项目建设、市场推广等相关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签署的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协议对方

甲方: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1)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2)住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明珠路11号

(3)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3年未与云安区政府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5)履约能力分析: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乙方: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7545211876

(2)法定代表人:何明川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3年09月28日

(5)注册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

(6)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钛白粉(二氧化钛)及其相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硫酸;蒸汽发电(自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公司全资子云硫矿业最近3年与惠云钛业全资子公司云浮市业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如下:

时间

时间发生金额(元)占销售总额比例
2021年1,502,943.470.05%
2020年2,415,192.060.08%
2019年12,999,374.960.37%

3.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惠云钛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云安区政府、惠云钛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乙方: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经三方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及所属公司在云浮市云安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甲方牵头组建协调工作小组,积极对接并推动相关项目的落地实施,依法支持乙、丙两方及所属公司在云浮市云安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并依法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优惠政策。

2.乙、丙两方聚焦新能源材料产业,构建产业生态链。充分发挥乙、丙方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重点在“硫铁矿资源+氧化钛+氧化钙+磷酸+磷酸铁+磷酸铁锂”等领域投资或引入新材料、新能源企业,打造100亿投资规模新能源材料产业园,在云浮市构建“硫-磷-钛-铁-锂-钙”产业生态链。其中乙方牵头投资约62亿元(含以自筹、基金、并购贷款、与其他合作方合资等方式的投资,以最终审批的投资额为准),重点投资磷酸铁、磷酸铁锂项目及配套投资上下游产业的项目;丙方投资约20亿元,主要投资2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相关项目。

(二)合作原则

三方按照“优势互补、相互支持、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大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有效促进短期成效与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均衡发展,共同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三方责任义务

甲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1.支持乙、丙两方在项目投资时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优惠政策。

2.为保障乙、丙两方投资项目顺利落地,甲方应积极协调项目用地、供水、供电、供气(汽)、项目所需的能耗指标、安全及环境评估等项目建设相关问题。

乙、丙两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1.依法投资“硫-磷-钛-铁-锂-钙”产业链项目,利用资源整合、投资新建、产业链延伸等方式,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核准和设计建设内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程建设。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核准和设计建设内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程建设。

(四)其他事项

1.本框架协议是三方开展战略合作,不能代替具体协议,也不具有排他性。

2.相关合作事项的开展,根据不同事项的具体情况,通过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等工作方式落实。具体事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具体协议、有关规定和批复确定。需要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的事项,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法定程序。

3.如有未尽事宜或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书面补

充协议予以确认。

4.本框架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期限届满前三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与云安区政府、惠云钛业共同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有利于各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对公司持续完善自身产业链布局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各方签订的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协议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及实际执行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它说明

(一)本公司近三年无框架性协议披露,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

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二)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

(三)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2022年4月8日,持股5%以上大股东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投资”)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80,000股,减持均价8.283元/股。详见《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具体减持计划:2022年7月6日-2023年1月5日,6个月内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688,037股,即不超过粤桂股份总股本的1.45%,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6,684,018股,即不超过粤桂股份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七、备查文件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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