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名下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3年。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号:京海国用(2007出)第4184号土地坐落: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土地面积:12180.16平方米
2、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196817号房屋坐落: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建筑面积:11741.94平方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该事项于2022年6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