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和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3日和2022年6月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由于本次《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较多,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再次延期至2022年7月5日前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
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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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
2022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