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核准,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613,574.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且由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及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状态 |
1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1606021229200136280 | 正常 |
2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37050166607000001318 | 正常 |
3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 | 15357101040002755 | 正常 |
4 |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86622001101421006062 | 正常 |
5 | 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37050166607000001344 | 正常 |
6 | 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 1606025819200050630 | 正常 |
7 | 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 | 15357101040002862 | 正常 |
8 | 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86622001101421006459 | 正常 |
注:上述相关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及《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情况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357101040002755)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不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公司已于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解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协议书》,并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解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