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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1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700.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报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参股公司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晶龙”),本公司持有35.01%股权,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有64.99%股权,拟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由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全额担保。本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邢台晶龙本次融资总额的35.01%,即为人民币700.20万元,担保决议有效期1年,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不可循环使用。同时由邢台晶龙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园区兴达大街法定代表人:赵杰注册资本:2571万元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材料、EVA新材料、光伏背板、太阳能光伏EVA、背板技术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材料(除危险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品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5,220,365.61元,负债总额为103,891,637.52元,净资产为71,328,728.09元,资产负债率为59.29%。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483,898,649.25元,净利润32,073,781.07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邢台晶龙的资产总额为214,776,511.04元,负债总额为133,481,917.13元,净资产为81,294,593.91元,资产负债率为62.15%。2022年1-3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45,835,068.57元,净利润8,961,940.2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河北省宁晋县新兴路123号法定代表人:靳保芳注册资本:159907.4664万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与原材料;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电气设备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9.7亿元,负债总额为402.5亿元,净资产为167.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65%。

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413.0亿元,净利润20.39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40.1亿元,负债总额为459.8亿元,净资产为180.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84%。2022年1-3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23.2亿元,净利润7.50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参股公司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35.01%股权,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有64.99%股权,拟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由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全额担保。本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邢台晶龙本次融资总额的35.01%,即为人民币700.20万元,担保决议有效期1年,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不可循环使用。同时由邢台晶龙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参股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参股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25.74万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余额合计为9,825.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是4.26%和2.67%;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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