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6号)同意,激智科技向1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8,000,000.00元,新增股份于2021年12月24日上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5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62,087,850股。

(二)股份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自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激智科技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激智科技总股本为262,087,8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2,862,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2%;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79,225,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8%。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情况
俞伟、曾祥绪、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世春、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文旅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宋亚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棋道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许联才一、本次认购取得激智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主体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本主体所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激智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三、本主体在锁定期内,本主体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四、若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主体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承诺主体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92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5%。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全部解除限售。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7名,涉及的证券账户合计26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1俞伟-1,200,0001,200,0001,200,000
2曾祥绪-1,400,0001,400,0001,400,000
3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1,200,0001,200,000
4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稳健成长证券投资私募基金1,320,0001,320,0001,320,000
5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荣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荣长赢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0,00080,00080,000
富荣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荣长赢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600,0001,600,0001,600,000
富荣基金-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荣基金欣盛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00,0002,000,0002,000,000
6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工商银行-太平资产太平之星98号资管产品2,800,0002,800,0002,800,000
7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1,600,0001,600,0001,600,000
8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600,0001,600,0001,600,000
9王世春-1,200,0001,200,0001,200,000
10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1,200,0001,200,000
1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1组合720,000720,000720,000
大成基金-光大银行-大成基金阳光增盈稳健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80,000480,00048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400,000400,000400,000
12青岛市北文旅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有限合伙)青岛清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文旅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有限合伙)1,200,0001,200,0001,200,000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蓝墨专享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0,000120,000120,000
诺德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0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0,000200,000200,000
诺德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2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0,00080,00080,000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2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80,000480,000480,000
诺德基金-兴银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2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00,0001,200,0001,200,000
诺德基金-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34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00,000400,000400,000
14宋亚素-1,200,0001,200,0001,200,000
1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棋道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乌鲁木齐东鹏创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棋道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2,000,0002,000,0002,000,000
限合伙)伙)
16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1,200,0001,200,000
17许联才-1,040,0001,040,0001,040,000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82,862,77931.62%-27,920,00054,942,77920.96%
高管锁定股54,942,77920.96%-54,942,77920.96%
首发后限售股27,920,00010.65%-27,92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9,225,07168.38%+27,920,000207,145,07179.04%
三、总股本262,087,850100.00%-262,087,85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3、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薛 阳章江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